为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杜绝以备案、登记等方式设置变相许可事项,本委自2023年12月起对实施的行政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本委行政权力共469项,其中行政许可38项,分别为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水产原种场和水产苗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长江河道采砂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河道采砂许可、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农药经营许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渔业船舶登记、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专项(特许)渔业捕捞审批、人工繁育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水利工程改变主要用途许可、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生鲜乳收购站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详见附件)。除此之外,无其他行政许可或变相许可事项,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