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睿昇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消落带治理(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消落带治理(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代码:2205-500105-04-01-228439)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消落带治理(一期)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为新建项目,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睿昇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由护岸工程、市政工程组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护岸长度2.43km、新建步道4.8km(包括防汛应急通道2.43km/2条、亲水步道0.76km/4条、无障碍通道0.31km/3条、下河梯道1.3km/11条)、新建桥梁2座、涵管2座、绿化面积11.38hm²等。
施工布置1个工区,工区内主要临建设施有供电站、综合仓库、综合加工厂、临时堆料场等,新增施工道路2300m/3条。本项目不涉及移民拆迁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项目总占地面积18.45hm²,其中,永久占地17.51hm²,临时占地0.94hm²;项目挖方10.16万m³,填方5.61万m³,余方4.55万m³,无借方,余方全部运至黑石子弃土场。项目计划2024年6月开工,2026年5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项目总投资17272.5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696.71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资金10000万元,区财政资金7272.55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原则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临时堆料场防治区、施工生产防治区、施工道路防治区4个一级防治区,主体工程防治区划分为主体施工防治亚区、主体保留防治亚区2个亚区。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合理,面积为18.45hm²。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14.4hm²,损毁植被面积4.4hm²。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5%。
(五)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三、水土保持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3116.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956.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159.8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23.1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64.42万元,独立费用38.83万元,基本预备费7.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5.83万元(2583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委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六)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委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
五、许可有效期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 1. 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消落带治理(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消落带治理(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