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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503320U/2025-00008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农发〔2025〕5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1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望江中学校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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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望江中学校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望江中学校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重庆市望江中学校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代码:2303-500105-04-01-970944)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望江中学校改建工程(一期)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街道,项目性质为改建工程,类别为社会事业类项目,项目永久占地为35500.98m2,总建筑面积为40101.5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道路操场、景观绿化、其他配套设施,新建建筑包括综合教学楼、主席台、风雨操场、食堂及教师休息室和学生宿舍5栋建筑、1层地下车库。项目业主单位为重庆市望江中学校

项目占地面积为3.67hm2,其中永久占地3.55hm2,临时占地0.12hm2项目内老校区由建设单位负责拆除,校区改建期间临时教学区由江北区政府统筹安排,项目不涉及居民住所,不涉及居民拆迁安置。工程202405月进场动工,预计202612月完工,总工期32个月。项目总投资为31182.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598.9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预算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3.67m3(自然方,下同),土石方回填总量为3.85m3,弃方9.82m3项目前期建筑拆除产生0.8m3建筑垃圾已运至江北机场D6地块土石方消纳场回填消纳,后续施工还将产生9.02m3余方现阶段未完成主体工程施工招投标,结合建设业主项目弃方处置意向,计划运往前沿科技城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利用。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原则同意项目划分为3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区,即主体工程防治区、保留建筑防治区、临时扰动防治区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合理,面积为3.67hm2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保留原建筑0.07hm2扰动地表面积3.6hm2,损毁植被面积0.97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三、水土保持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66.73万元,其中主体设计已列水土保持投资323.19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43.54万元。在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17.97万元,植物措施费105.07万元,临时措施费0.1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6.25万元,植物措施0.23万元,监测措施投资12.9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15.29万元,独立费用6.41万元,基本预备费2.46万元。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水利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渝财综〔2015101)第十一条第一款确定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形,本项目属于公益性工程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5.138万元(5138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委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六)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委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

五、许可有效期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 1.重庆市望江中学校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庆市望江中学校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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