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轨道交通江北控制中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重庆轨道交通江北控制中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代码:2301-500105-04-01-493246)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江北控制中心工程位于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内环快速路以西、凤凰湾小区以东、武江西路高架桥下的观音桥组团A标准分区A5-2/03地块内(与西延宏帆停车场共用地块),项目性质为新建工程,由1#楼控制中心和 2#楼门卫组成,总建筑面积为59646.91m2,建设内容包括建构筑物、道路管网、景观绿化、地下车库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业主单位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1.42hm2,其中永久占地1.17hm2,临时占地0.25hm2。项目区内不涉及人口和民房搬迁,不涉及专项设施改(迁)建。工程2025年05月动工,预计2026年06月完工,总工期14个月。项目总投资为74402.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2723.94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40%由市财政性资金按既定渠道安排,资本金以外的其余60%由项目法人商请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总量为9.37万m3(自然方,下同),土石方回填总量为2.59万m3,弃方6.78万m3,余方运至银翔城天誉学府G组团项目回填利用。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原则同意项目划分为2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区,即项目建设防治区和施工临建防治区。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合理,面积为1.42hm2。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1.42hm2,无损毁的植被面积。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表土保护率不计取。
(五)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三、水土保持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410.1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392.4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17.76万元。在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26.52万元,植物措施费61.99万元,临时措施费3.92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植物措施费0.15万元,临时措施费0.55万元,监测措施费8.97万元,独立费用6.49万元,基本预备费0.97万元。项目占地共计1.42hm2(14231.29m2),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9721.45m2(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4509.84m2,水土保持补偿费0.63万元(6314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委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六)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委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
五、许可有效期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 1.重庆轨道交通江北控制中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庆轨道交通江北控制中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