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 > 办理结果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503320U/2025-0003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6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港城园区B区景观工程(渝航大道跑马坪立交段)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5-09-26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重庆江北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港城园区B区景观工程(渝航大道跑马坪立交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港城园区B区景观工程(渝航大道跑马坪立交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代码:2019-500105-78-01-092042)收经组织专家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港城园区B区景观工程(渝航大道跑马坪立交段)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B区,隶属于江北区寸滩街道,项目建设类型为新建。建设单位为重庆江北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绿化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组成,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2022m2,约13.2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地被植物面积11.03hm2,灌木面积2.04hm2,乔木3703株。项目区总绿地面积约13.07hm2,绿地率99.01%。本项目施工营地设置在项目占地红线内南侧,搭建活动板房作办公用房及生活区(现已拆除)施工道路通过已有道路到达项目区,不在项目区红线外另建施工道路。

本项目土石方总挖方9.34m3(含表土剥离0.12m3),总填方13.75m3(含表土回填4.53m3),外表土4.41m3,外表土由园区从重庆港城工业园区2#表土堆场调配。项目已于20213月开工,202111月完工,工期共计9个月。项目总投资为3681.1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54.2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区不涉及移民搬迁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原则同意项目划分为1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区,即项目建设防治区。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合理,面积为13.2hm2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13.20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2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五)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三、水土保持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952.0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941.9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10.04万元。在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42.2万元,植物措施费1897.39万元,临时措施费2.38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2.1万元,独立费用7.94万元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水利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渝财综〔2015101)第十一条第四款确定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形,本项目属于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18.48万元(184830.8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委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六)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委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

五、许可有效期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 1.港城园区B区景观工程(渝航大道跑马坪立交段)水土保持方案特性

     2. 港城园区B区景观工程(渝航大道跑马坪立交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9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矩阵

公开信箱

服务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