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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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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区农业农村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市区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加快建成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委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夯实组织保障

严格履行全区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各项职责,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法治建设和农业农村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强化学习,提升法治观念。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工委(扩大)会议和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党工委(扩大)会议和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二是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职责明确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个人,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到位;把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普法和法治建设的经费落实,确保经费到位;制定《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2023年普法计划及责任清单》,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促进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良好氛围,确保职能发挥到位。

二、便民惠企,优化营商环境

(一)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最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由区级实施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完成我委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共梳理506项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将办事指南在“渝快办”平台予以公布。

(二)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落实国家和市、区有关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要求,做到“放得下,接得住”,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依法规范审批程序,落实审批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办理行政审批39963件,所有申请事项均按时办结,办结率为100%,满意率100%。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158.5万元,行政处罚罚款17.5万元。

(三)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落实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要求,主动走访企业,对涉农企业发放《“小江都能办”企业服务平台操作指南》、《“信易贷·渝惠融”平台操作指南》,宣传农机购置补贴、产销补助等优惠政策,激发涉农市场主体活力创造力。本年度,我委题为《江北区聚力“三办”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惠民利企》的案例入选《农业农村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汇编》。

(四)全流程监管涉企行政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全委入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制定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入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备案制度》,给涉企执法上了“紧箍咒”,让行政执法有温度、数据研判有精度、执法监督有力度。

三、强化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一)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委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队中心积极配合,及时更新法治建设、农业农村工作动态、重大产业推进情况、重点农业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惠农惠民信息、部门动态等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层层落实。

(二)高质量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我委认真组织各科队中心对2023年的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全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重从案件查处、人员管理、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等方面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2人以上“亮证执法”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行政复议、陈述申辩、听证等内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确保整个执法过程合法有效。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处罚结果、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等政务信息,其中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在“信用中国”(重庆)和区政府网站公开。为委执法人员更换国家证,对新进的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也为其申办国家证。二是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稳步推行实施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三是把好案件法制审核关。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做好案件法制审查工作,做到每案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给予指导。四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五是建立“两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侵占河道、非法捕捞、非法经营野生动物、非法生猪贩运等违法行为。

(四)健全文件规范审查管理严格按照“三统一”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制定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并对2016年以来我委制定下发的涉及规范性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同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维护好企业权益保护工作。

(五)强化政府合同法制审核。为规范合同合法性审查、登记备案和签订程序,围绕订立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方面进行法制审查,对有疑义的提出修改意见,从源头上避免合同未审先签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合同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均达100%。

(六)实施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律师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常年法律顾问,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定期联系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及时了解解决涉农法律问题,共同商讨如何开展好法律顾问工作。

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我委积极主动把握新时期农业农村领域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内容,统筹推进社会平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上紧起来、行动上实起来、安全上严起来,全年行政应诉案件0件,行政复议案件0件,败诉案件0件。

五、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农业发展良好环境。一是始终把相关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我委题为《江北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信息被重庆日报采用并刊登。二是精心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将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设更高水平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纳入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常态化。建立了农业部门、司法联合,区镇两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司法局联合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关于转发重庆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使案例评析成为普法、讲法公开课,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从而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制定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实施方案》,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进行指导服务。为发掘我区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选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本年度我委制作题为《硕果—重庆市江北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访谈》的短视频,被农业农村部采用并评为全国优秀农村学法用法短视频。我委法制与行政审批科被市农业农村委评为农业农村普法表现突出机构并通报表扬。

2024年,我委将以都市观光休闲农业、乡村振兴为切入点,推动我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坚持应审必审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配合有关单位,加强重要领域、重要事项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根据工作发展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及时清理、修改、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是继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效能为抓手,将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我委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委系统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尽职尽责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程。我区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每个村(涉农社区)有6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35年,每个村(涉农社区)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每个村民小组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

四是全面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本委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推动落实建立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复议工作。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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