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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水土保持规划 (2018-2030年)
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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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1
1 现状与形势    3
1.1 自然条件    3
1.2 社会经济    5
1.3 土地利用现状    6
1.4 水土流失现状    6
1.5 现状问题与需求分析    8
2 指导思想和目标    14
2.1 指导思想    14
2.2 规划依据    14
2.3 规划原则    16
2.4 规划水平年    17
2.5 规划目标    17
3 水土保持分区布局    19
3.1 总体方略    19
3.2 水土保持分区    19
3.3 分区总体布局    22
4 预防保护与监管规划    23
4.1 江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情况    23
4.2 预防范围和对象    23
4.3 重点预防项目    25
4.4 监管规划    26
5 综合治理规划    28
5.1 治理范围与对象    28
5.2 治理项目    29
6 水土保持监测规划    30
6.1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30
6.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    30
7 环境影响评价    31
7.1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    31
7.2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1
8 实施进度及近期项目安排    33
8.1 实施进度    33
8.2 近期实施项目    33
9 投资匡算    35
9.1 原则与方法    35
9.2 投资匡算    35
10 实施保障措施    37
10.1 强化组织领导    37
10.2 完善责任机制    37
10.3 加大投入力度    37
10.4 加强规划衔接    38
10.5 加强评估考核    38
10.6 促进公众参与    38
11 附表、附图    39
11.1 附表    39
11.2 附图    39
                                                                                                            前  言
        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加大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随着江北区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高强度的生产建设活动,使江北区水土流失具有易发、多发的特点。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加剧自然灾害,危及国土和生态安全,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搞好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推进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助力江北区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及《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江北区农业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江北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为今后十二年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指导性技术文件和行动依据。
本次水土保持规划时段为2018-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监测监管体系,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平方公里,巩固提高治理面积5平方公里,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13万t以下,水土流失率下降到30%以下;到2030年,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监测监管体系,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平方公里,巩固提高治理面积15平方公里,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6万t以下,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0%以下。本次规划在重庆市水土保持四级区划的基础上,将江北区划分为中西部生态维护-人居环境维护区和东部观光农业生态维护区2个水土保持五级分区,并从预防保护与监管、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监测三个方面阐述了水土保持方向和布局。同时,规划明确了重点预防项目范围、措施和规模,明确了治理项目范围、任务和规模,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的基本思路,提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的工作重点。
1 现状与形势
江北区是重庆市主城区之一,位于嘉陵江、长江交汇处北岸,东、南、西三面分别与巴南区、南岸区、渝中区、沙坪坝区隔江相望,北面与渝北区接壤,南北宽8公里,东西长43公里,幅员面积220.77平方公里。江北区辖石马河街道、大石坝街道、观音桥街道、华新街街道、五里店街道、江北城街道、寸滩街道、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9个街道及鱼嘴镇、复盛镇、五宝镇3个镇。
1.1 自然条件
1.1.1地形地貌
江北区地貌大多为“坪”、“丘”、“谷”、“坝”,以浅丘陵为主,海拔为153至679米之间,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受川东平行岭谷区的制约,构成铁山坪、环山、义学大山三条狭长山岭,自北向南平行延伸,形似东西之间的三道屏障。
1.1.2地质条件
江北区出露的地层为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T1j)、中统雷口坡组(T2l)、上统须家河组(T3xj);侏罗系中统上沙溪庙组(J2s)、下沙溪庙组(J2xs)、新田沟组(J2x)、中下统自流井组(J1-2z)、消停珍珠冲组(J1z)及第四系全新统土层(Q4)。
江北区处于扬子准地台、四川台坳、川东陷褶束、华蓥山穹褶束东部(即四川盆地东部),五里店—溉澜溪以西属华蓥山帚状褶皱束,以东属宣汉-重庆平行褶皱束。构造上属川东弧形褶带,构造线方向主要为北20°至45°东,构造形式为隔挡式,背斜紧密,向斜宽缓,以褶皱为主,少见断层。褶曲呈狭长而不对称紧密产出,相对背斜窄,向斜宽,背斜有倾伏,向斜有翘起之产状,褶曲走向上有弧形弯曲。
1.1.3气候条件
江北区为典型盆地气候,冬暖夏热,四季分明,空气湿润,日照少,雾日多,无霜期长,雨热同季,降雨量较大,夏季暴雨,常伴大风,偶有冰雹。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085毫米,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汛期5至10月,占全年降雨量的百分之73至80。多年平均日照数1243.8小时,多年平均雾日90天,多年平均无霜期296天,多年平均气温17.5至18.7℃,最低气温1.8至3.8℃,最高气温达40.2至43℃,平均雾日数69.3天,平均风速1.3米每秒,瞬时大风速达40米每秒。
1.1.4土壤及植被
江北区土壤主要由水稻土、紫色土、黄壤和潮土四类组成。土壤分为4个土类,5个亚类,9个土属,35个土种,91个变种。土壤的PH值为4.1至8.1之间,低山黄壤土类PH值偏低为4.1至6.5之间,丘陵地区PH值为6.5至7.5之间,紫色潮土类PH值为7至8之间。紫色土主要分布在丘陵平坝,区内分布最广;黄壤主要分布在三、四级地上,其中山地黄壤主要分布在铁山坪一带;潮土主要分布在长江、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水稻土主要分布在丘陵和箱状低山区。
江北区属亚热带,水平地带植被类型是常绿阔叶林。在原四川植被分区中,属川东盆地及川西南山地常绿阔叶林地带的川东盆地偏湿性常绿阔叶林亚带。除铁山坪有次生植被(马尾松、青杠、铁芒基)外,其余地区为人工植被(马尾松、竹、桉树)。经果林以柑橘、桑、茶为主,主要分布在溉澜溪以东的地区,水保林主要分布在铁山坪和义学大山两座低山地区。区内有华巅池市级森林公园、铁山坪市级森林公园和鸿恩寺森林公园。
1.1.5河流水系
江北区自西向东三面环江。嘉陵江从石马河街道梁沱流入区境,区境段长18.8公里。长江从江北城街道流入区境,区境段长51.4公里。另有御临河和栋梁河两大河流,朝阳溪、双溪河、茅溪、溉澜溪、盘溪5条溪流。
1.2 社会经济
江北区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共计879.4亿元、增长10.5%;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亿元(加两江鱼复园区10.6亿元,共计完成87.6亿元)、增长6.1%;区级税收收入完成63.4亿元(加两江鱼复园区10.3亿元,共计完成7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892.3亿元、增长11.9%,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24.4亿元、增长9.3%,商贸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8%;金融业增加值达209.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3.8%,存贷款余额突破1.2万亿元、占全市近2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12.3亿元、增长9.1%。
2017年全区常住人口87.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4万人,农村人口3.4万人。全区户籍人口6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7.7万人,农村人口3.7万人。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84元,增长9.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62元,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52元,增长9.2%。
1.3 土地利用现状
江北区土地总面积220.7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340.89公顷(其中坡耕地1206.45公顷、占幅员面积的5.5%)、园地203.97公顷、林地7598.87公顷、草地414.1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33.15公顷、商服及住宅用地6948.7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31.9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09.59公顷、其他土地596.10公顷。
1.4 水土流失现状
1.4.1水土流失类型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江北区一级区划属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Ⅵ),二级区划属川渝山地丘陵区(Ⅵ-3),三级区划属四川盆地南部中低丘陵土壤保持区(Ⅵ-3-4t),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和人为水土流失为主,包括面蚀、沟蚀和库岸侵蚀。
1.4.2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重庆市水土保持公报(2016年)》,江北区水土流失面积81.25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38.05%。其中:轻度侵蚀30.07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37.01%,中度侵蚀30.80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37.91%,强烈侵蚀12.40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15.26%,极强烈侵蚀7.67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9.44%,剧烈侵蚀0.31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0.38%。江北区水土流失强度以轻度和中度为主,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973t每平方公里每年,年土壤流失总量16.03万t。
江北区土流失主要来源于城市开发建设产生的裸土地、坡耕地和林草盖度较低的林草地。初步统计,城市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流失面积的7%,坡耕地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流失面积的13%,林草地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流失面积的80%。从水土流失强度分析,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以剧烈为主,坡耕地造成的水土流失以中度和强烈为主,林草地造成的水土流失以轻度和中度为主。从分布来看,寸滩街道、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鱼嘴镇和复盛镇开发建设活动强烈,产生的裸土地较多;五宝镇为农业镇,存在大量的坡耕地;林草盖度较低的林草地主要分布在铜锣山和明月山,涉及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鱼嘴镇、复盛镇和五宝镇;石马河街道、大石坝街道、观音桥街道、华新街街道、五里店街道和江北城街道主要为已建成的城区,水土流失轻微。
1.4.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江北区自1989年实施“长治”工程以来,历经30余年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在区农委、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委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大力实施基本农田建设、经果林、水保林、封育治理等水土保持措施,至2017年全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76.56平方公里,区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近两年,区级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2016至2017年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9平方公里,累计投入中央资金2352万元,地方资金4463万元,使江北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1.4.4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江北区不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因生产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2008至2017年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70个,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25445.42万元,验收水土保持设施10余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23.45万元。
1.5 现状问题与需求分析
1.5.1水土流失成因及危害分析
水土流失成因主要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2个方面。
影响水土流失状况的自然因素有气候、土壤、地质等。土壤松散,坡度较大,土层较薄,大量雨水侵蚀导致水土流失。林草植被盖度低,林种结构单一,降低了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江北区还存在部分坡耕地,顺坡耕作及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依然存在。铜锣山和明月山存在大量林草盖度较低的林草地,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较大。
人为活动作为水土流失发生发展的外部条件,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人为活动可以通过改变局部坡度、截短坡长、改善土壤条件、增加植被覆盖、修建防护工程等方式抑制水土流失;另一方面,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将加剧水土流失。江北区寸滩街道、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鱼嘴镇和复盛镇开发建设活动强烈,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忽视水土流失防治,易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要素和生态基础。水土流失一般包括水的流失、土的损失以及养份的流失。水土流失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破坏和损失,土壤肥力降低,诱发滑坡、泥石流,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还淤积河道、城市管网,加剧水旱灾害,加剧面源污染,影响水质,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5.2现状评价与问题
1、水土保持现状评价
江北区历经30余年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在区农委、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委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区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近两年,区级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形成了多部门、多渠道、全方位共同治理水土流失的态势,使江北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江北区尚有水土流失面积约8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主要来源于城市开发建设产生的裸土地、坡耕地和林草盖度较低的林草地。
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扩张,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将不断增加,对大区域、分散、短时序、扰动剧烈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江北区坡耕地主要分布在五宝镇,由于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配套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农业规模和效益发挥不理想。维护和提高所在区域水土保持功能,注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发展现代观光生态农业,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江北区的森林主要分布在铜锣山和明月山,由于现状林草盖度不高,导致水土流失面积较大,但水土流失强度不高。加强对现有林草植被的管护和培育,实施幼龄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落实管护人员、管护制度和管护责任,对降低江北区水土流失面积具有重大的作用。
2、水土保持监管与监测评价
近年来,江北区不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对生产建设项目采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跟进审批后的生产建设项目,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查勘等手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因生产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江北区处于城市快速发展的高速时期,基础设施建设强度大,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对水土保持监管和监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北区水土保持机构人力配置不足,技术力量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土保持监管与监测的力度。
3、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评价
随着江北区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伴随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还有待提高。
开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了解,开发建设项目开工前存在未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现象,建设过程中未严格落实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竣工后未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1.5.2需求分析
1、城镇建设对水土保持的需求
江北区处于城市快速发展的高速时期,基础设施建设强度大,高强度的生产建设活动导致人为水土流失加剧,城市管网泥沙淤积严重,表土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为防止城市管网淤积,保护表土资源,在城镇建设过程中采取严厉的水土保持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同时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花园、透水铺装、植草沟排水、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被缓冲带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增强城市海绵体功能。
2、促进乡村振兴与农民增收的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发强烈。水土保持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振兴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五宝镇作为江北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要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可结合特色果园建设、人工湿地建设、乡村旅游和农业休闲观光旅游,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使生态建设与高效农业发展结合起来,使农民在第二、三产业上增收,为发展地方经济打好基础。
3、保护生态安全与改善人居环境的需求。
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维护生态安全,打造美丽家园,是水土保持必须担当的重要任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良好生态环境的保障,水土流失不仅恶化了人居环境,而且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保护和恢复植被,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基本生态功能,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创造良好宜居环境,构筑江北区生态屏障、维护生态安全的基础工作。
4、促进江河治理、减轻山洪灾害的需求。
水土流失导致泥沙淤积河道、湖库、塘坝,消减蓄水行洪能力,加剧洪涝灾害,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加速暴雨径流的汇集过程,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河床不抬高、河道不破坏、河水不断流、水质不污染的健康河流,防治洪水灾害,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河流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通过林草植被的林冠截留,枯枝落叶层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拦蓄,提升其涵养水源、削减洪峰能力、通过实施坡面和沟道拦蓄工程,减少径流冲刷力,延长汇流时间,有效拦蓄径流泥沙,确保防洪安全。
5、水源保护与饮用水安全的需求。
水土流失在输送大量水分和泥沙的同时,也输送了大量化肥、农药和生活垃圾,造成或加剧了水体污染,严重影响了水源地供水安全,进而影响了居民饮水安全。为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要在搞好水源涵养、蓄水保土工作的同时搞好清洁水源区工作,防治水源地水体污染。对水源保护区和水源补给区应进行全面实施水源涵养工程,开展封禁管护涵养水源,确保饮水安全。
6、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提升对水土保持的需求。
近年来,全区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监测和监督执法能力不断加强,使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成效突出,但尚不能完全满足为全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需求。因此,需要进一步提升地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行能力,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和义务,加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培训。
2 指导思想和目标
2.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治水兴水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尊重自然,注重预防,强化治理,打造绿水青山,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为总体目标,以“基础扎实、管理规范、科技引领、生态良好、百姓受益”为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依法行政,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和信息化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2 规划依据
2.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2.2.2技术规范及标准
1、《水土保持术语》(GB/T20465-2006);
2、《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3、《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
4、《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5、《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导则》(SL717-2015)。
2.2.3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1、《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
2、《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水规计〔2015〕507号);
3、《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渝府办发〔2015〕197号);
4、《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渝府〔2017〕19号);
5、《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渝水办水保〔2017〕13号);
6、《重庆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处关于编制<重庆市区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的补充通知》;
7、《重庆市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北府发〔2016〕26号);
8、《重庆市江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重庆市江北区“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年-2020年)》;
10、《江北区“十三五”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11、《江北区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12、《江北区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8年-2020年)》;
13、《江北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报告》;
14、《重庆市江北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15、《重庆市铁山坪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
16、《重庆市华巅池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2.3 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注重自然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在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全面规划,统筹兼顾。
要树立“大水保”理念,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发挥水土保持整体功能,统筹兼顾城镇与农村、开发与保护、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水土保持与相关行业之间的关系,形成以规划为统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水土保持的局面。
3、承上启下,突出特色。
水土保持规划要充分与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水土保持分区、重点项目布局相衔接,同时又要立足江北区实际,突出特色,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布局和任务分解。
4、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规划要突出重点,以划定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为依据进行重点项目布局,结合地方财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进度,分期分步实施。
5、依法行政,强化监管。
严格遵循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创新体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简政放权,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公众水土保持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6、科学决策,保障有力。
规划要利益相关方参与,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征求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完善和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的纲领性和约束性。
2.4 规划水平年
规划范围为江北区全境,以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区域。规划时段为2018-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2.5 规划目标
2.5.1近期目标任务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监测监管体系,生态环境得以持续改善,区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得到有效预防保护,初步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公众水土保持意识显著提高。
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平方公里,巩固提高治理面积5平方公里,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逐步下降,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13万t以下,水土流失率下降到30%以下,输入江河的泥沙有效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2.5.2远期目标任务
到2030年,建成与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监测监管体系,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轨道。
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平方公里,巩固提高治理面积15平方公里,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逐步下降,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6万t以下,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0%以下,输入江河的泥沙大幅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
水土保持规划目标任务指标表
主要指标    近期目标2020    远期目标2030
水土流失率(%)    30    20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16    45
巩固提高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5    15
年均土壤流失量(万t)    <13    <6
3 水土保持分区布局
3.1 总体方略
预防保护与监管: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对江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进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水土保持宣传。
综合治理:在城市区域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开发建设行为。突出生态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对大面积林地进行封育保护,促进生态修复,确保林地集中区域发挥良好的生态调节和保障功能。
水土保持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
3.2 水土保持分区
3.2.1 分区原则和方法
1、分区原则
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原则。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气候条件和人类活动等特定关键因素,综合把握区域自然社会条件、水土流失特征,突出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同一区内水土保持的功能定位及生产发展方向与防治措施布局基本一致。
主导因素和综合性相结合原则。水土保持分区具有人与自然的双重属性,不仅要考虑水土流失因素,同时还要考虑造成水土流失的上层因素分异规律的综合性。重点考虑在众多水土保持区划因子中的主导因素,突出主导因素反映水土保持的本质和意义。坚持主导因素与综合分析相结合。
区域连续性与取大去小原则。区域连续性是分区的基本原则,即分区结果中的各个分区单元必须保持完整连续,在地域上相邻,空间上不重复。
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的原则。水土保持功能是水土保持分区的重要内容。水土保持功能主要体现在区域单元内生态环境特点和水土保持设施所发挥或蕴藏的有利于保护水土资源、防灾减灾、改善生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作为定位和划分的基础,是确立区域单元水土保持发展方向的关键。
2、分区方法
在重庆市水土保持区划成果的基础上,收集江北区已有的相关区划分区成果、规划资料,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统计分析方法,同时与江北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协调,遵循上述分区原则开展分区工作,形成分区成果。
3.2.2 分区成果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江北区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隶属于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一级区,川渝山地丘陵区二级区,川渝平行岭谷山地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三级区。在此基础上,重庆市将江北区划为都市山水人居环境维护区四级区。
结合江北区地貌类型、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水土流失特点、农业生产发展方向、生态功能区划等特点进一步划分为中西部生态维护-人居环境维护区、东部观光农业生态维护区2个五级区。
1、中西部生态维护-人居环境维护区
中西部生态维护-人居环境维护区位于江北区西部和中部,西部主要为城市人口聚集区,中部为城镇和工业集中开发区,包括大石坝街道、观音桥街道、华新街街道、五里店街道、江北城街道、寸滩街道、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鱼嘴镇和复盛镇11个镇街,土地面积180.36平方公里。该区域水土流失面积56.9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的31.59%,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33.97平方公里,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5.55%,区域内水土流失主要来源于城镇建设活动和林草盖度较低的林草地。该区域包括了铜锣山、明月山和鸿恩寺森林公园等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区域,生态环境相对较好,是江北区的生态保护屏障。
2、东部观光农业生态维护区
东部观光农业生态维护区位于江北区东部,是农业集中分布地区,主要为五宝镇,土地面积40.41平方公里。该区域水土流失面积24.0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的59.52%,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7.07平方公里,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0.97%,区域内水土流失强度大,分布范围广,水土流失主要来源于坡耕地和林草盖度较低的林草地。该区域是江北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区域,是发展生态休闲、旅游观光、都市农业等产业的主要区域。
3.3 分区总体布局
3.3.1中西部生态维护-人居环境维护区
预防保护方面,加强铜锣山、明月山和鸿恩寺森林公园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强化对现有森林植被和城市绿地的管护和培育,实施天然林、公益林封育管护,低效林改造。综合治理方面,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优化水土保持措施配置,提高绿化覆盖和地表径流入渗能力,发展城市水土保持;推进三峡库区消落带综合整治,改善和维护人居环境;推进城市公园建设,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监督管理方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加强天地一体化土流失动态监管,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3.3.2东部观光农业生态维护区
预防保护方面,加强明月山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强化对现有森林植被和城市绿地的管护和培育,实施天然林、公益林封育管护,低效林改造。综合治理方面,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湿地公园、特色果园建设,发展生态观光农业。监督管理方面,强化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4 预防保护与监管规划
4.1 江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情况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报告》,江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为3个区域,分别为鸿恩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铜锣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明月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预防区面积共计34.93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15.82%。鸿恩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只涉及大石坝街道,重点预防面积0.09平方公里。铜锣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和鱼嘴镇3个镇街,重点预防面积18.35平方公里。明月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复盛镇、鱼嘴镇和五宝镇(包括大树村、院子村和下湾村)3个镇街,重点预防面积16.49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是江北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植被生态条件较好,水土流失轻微,但潜在危险较大。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是:实施最严格的预防管护措施,保护区域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对生产建设活动实施最严格的防治标准,控制建设期水土流失。
4.2 预防范围和对象
4.2.1预防范围
根据江北区自然生态条件和水土流失特点,对全区陆域空间范围实施全面预防保护。监管预防的重点范围包括全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铜锣山、明月山和鸿恩寺森林公园等林草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区域,三峡库区消落区以及水库周边水源涵养、生态维护、水质维护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城镇化和工业化集中开发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扰动地表的水土流失易发区。
4.2.2预防对象
预防对象是指预防范围内需要保护的林草植被、地面覆盖物、基本农田、人工水土保持设施。重点包括:铜锣山和明月山天然林地、鸿恩寺森林公园、城市绿地,三峡库区消落区以及水库周边植物保护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城镇化和工业化集中开发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
4.2.3预防保护措施
对现有森林植被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加强管护和培育。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将天然林和可培育成为天然林的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划入天然林保护范围;继续加强公益林、城市绿地的管护,严格落实管护区域、保护标志、管护任务、责任单位、管护措施、奖惩制度;继续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实施幼龄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后期管护,落实管护人员、管护制度和管护责任,持续发挥治理成效。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对新城做好河流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强河道防洪空间拓展,做好洪水控制和雨水综合利用,保持良好水生态环境。
加强监督和依法行政。采取严格的预防及管控措施,全面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4.3 重点预防项目
根据“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大预防、小治理”的指导思想,针对江北区实际情况,以林草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区域为主,开展重点预防。
1、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主要涉及铜锣山和明月山天然林地、鸿恩寺森林公园,土地总面积34.9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0.9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31.21%,年均土壤侵蚀量1.95万t。项目范围是江北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和草地为主,林草覆盖率较高,水土流失相对较轻,但潜在危险较大。
2、预防保护措施
(1)对现有森林植被加强管护和培育,防止人为破坏;(2)实施生态修复、疏幼林补植及抚育更新,进一步提高其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能力;(3)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将天然林和可培育成为天然林的未成林封育地、疏幼林地、灌木林地等划入天然林保护范围;(4)严格控制区内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人为新增水土流失;(5)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在重点地段设置水土保持重点预防标示。
3、预防规模:
近期选取鸿恩寺森林公园和铁山坪森林公园进行重点预防保护并实施重点监督,预防面积11.74平方公里。
4.4 监管规划
4.4.1 监督管理
1、水土保持规划监管
区农委应会同区有关部门根据全市水土流失普查结果,在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基础上,划分江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报江北区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告。区农委应跟踪检查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红线指标体系及相应管理制度;监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征求水土保持意见制度。
2、水土流失预防监管
区政府及区农委应划定并公告辖区内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制定禁止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监控制度。区农委应研究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或活动的禁止和限制条件,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和设施验收等监管制度。
3、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制,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完善依法行政审批流程程序化、监督执法程序化及违法行为查处追究制度。
4、生产建设项目监管
加强与发改委、建委、城管、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及时了解生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
4.4.2 能力建设
1、监管能力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研究制定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方案,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提高监督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务公开,增加监管透明度,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即时监控和处置能力。
2、信息化能力
依托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对江北区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信息化管理,为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综合监管提供基础信息。
3、宣传教育
强化水土保持宣传,建设和完善宣传教育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方便迅捷的水土保持信息。结合一年一度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宣传日”等活动,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推进水土保持中小学科普教育和进党校活动,强化全民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
5 综合治理规划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报告》,江北区未划定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5.1 治理范围与对象
5.1.1治理范围
坡耕地集中区域,林草盖度较低区域,城镇非硬化的裸露土地。
5.1.2治理对象
坡耕地、四荒地(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疏幼林地、城镇非硬化的裸露土地。
5.1.3治理措施
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耕作措施、生态修复措施、生态清洁措施。治理措施应当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生物措施与其他措施有机结合。
工程措施包括坡面整治工程(坡面水系、田间道路)、沟道防护工程(溪沟整治、塘堰整治)以及滑坡防治工程(削坡减载、支挡固坡、拦挡工程等)。林草措施包括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种草,发展复合型农林业,开发与利用高效水土保持植物,河流两岸及水库周边营造植物保护带等。耕作措施包括等高耕作、沟垅种植、间作套种、合理密植、免耕少耕等。生态修复措施包括疏林补植、封禁管护、能源替代工程(沼气池、节柴灶)等。生态清洁措施包括垃圾收集、改水改厕、污水处理、湿地建设与保护、生态村建设、限制农药化肥施用等。
5.2 治理项目
1、治理范围
治理范围主要分布在五宝镇坡耕地集中区域,铜锣山、明月山林草盖度较低区域。
2、治理任务
维护和提高所在区域水土保持功能,注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发展现代观光生态农业,综合应用多种治理措施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3、治理规模
近期规划治理面积21平方公里,远期规划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
6 水土保持监测规划
6.1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依托水利部及重庆市水利局对全市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资料,摸清江北区水土流失类型、分布、强度、危险程度动态变化情况。
6.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
对生产建设项目实行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运用遥感和无人机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对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其它建设或运行过程中水土流失危害较严重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地表情况,对比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及措施布局,分析生产建设活动和防治措施的合规性,为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提供依据。
7 环境影响评价
7.1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
规划涉及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本规划的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将极大地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农田生态系统多样性,减轻水土流失危害,对农村聚落生态环境带来深刻的影响。
二是规划实施后,全区水土流失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治理区群众从治理项目中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经济收入得到稳步提高,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是本规划实施过程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将对局部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工程占地、扰动地表、植被破坏和造成局部新的水土流失,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产生的不利影响。
7.2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后,有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将对局部区域带来一定不利的环境影响。
一是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应优化项目选点,避免选址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避免占用基本农田,避免破坏古树名木和文物保护单位。
二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应避开雨季,并在施工期采取各项积极有效的临时拦挡措施,注意表土的保存和利用,减少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加强治理成果的后期管护。
三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要求,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减轻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8 实施进度及近期项目安排
8.1 实施进度
1、近期实施进度(2018-2020年)
预防规划:包括铜锣山、明月山和鸿恩寺森林公园等林草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易发生的区域,城镇化和工业化集中开发区。
治理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平方公里,主要区域为五宝镇水土流失区域、铜锣山及明月山林地。到2020年,治理区林草植被覆盖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治理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逐步下降,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13万t以下,水土流失率下降到30%以下,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2、远期实施进度(2020-2030年)
全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主要区域为铜锣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明月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以及五宝镇水土流失区域。到2030年,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6万t以下,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0%以下,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得到全面保护,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控制在适当范围内,输入河库的泥沙大幅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
8.2 近期实施项目
1、重点预防项目
对鸿恩寺森林公园和铁山坪森林公园进行重点预防保护并实施重点监督,预防面积11.74平方公里。
近期实施的重点预防项目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防面积
(平方公里)    牵头
部门    镇街名称    小流域名称
1    鸿恩寺森林公园    0.09    农委    大石坝街道    观音桥-江北区
2    铁山坪森林公园    11.65    农委    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    马鞍山、卢家湾、郭家沱
3    合计    11.74                
2、治理项目
近期治理面积21平方公里,近期治理项目主要依托乡村振兴规划、森林生态修复工程和社会化治理,主要涉及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复盛镇、鱼嘴镇和五宝镇。
近期实施的治理项目统计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主要
建设内容    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牵头
部门    镇街名称    小流域名称
1    乡村振兴规划    湿地公园、特色果园、生态观光农业等    5.6    农委    五宝镇    马井
2    森林生态修复        7.4                
2.1    低效林
改造    林相改造    2.4    农委    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    马鞍山、卢家湾、郭家沱
2.2    封育
治理    封育治理    5.0    农委    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复盛镇、鱼嘴镇、五宝镇    马鞍山、卢家湾、郭家沱、大树、银盆、井池
3    社会化
治理        8.0        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复盛镇、鱼嘴镇        
4    合计        21                
9 投资匡算
9.1 原则与方法
投资匡算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和《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按综合指标法进行投资匡算;依托关系的项目以依托项目投资为准,社会化治理不计列投资。
9.2 投资匡算
重庆市江北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匡算总投资为7851万元,其中近期投资3603万元,远期投资4248万元。
1、近期投资
近期匡算投资为3603万元,其中重点预防项目投资353万元,治理项目投资3210万元,监测与监管投资40万元。
近期实施项目投资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面积
(平方公里)    单价(万元/平方公里)    投资
(万元)
一    重点预防项目        11.74        353
1    鸿恩寺森林公园        0.09    30    3
2    铁山坪森林公园        11.65    30    350
二    治理项目        21        3210
1    乡村振兴规划    湿地公园、特色果园、生态观光农业等    5.6        2000
2    森林生态修复        7.4        1210
2.1    低效林改造    林相改造    2.4    500    1200
2.2    封育治理    封育治理    5.0    2    10
3    社会化治理        8.0            
三    监测与监管                40
1    监测    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            25
2    监管能力    水土保持监管人员培训            5
3    宣传教育    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10
四    合计                3603
2、远期投资
远期重点预防项目单价按30万元/平方公里进行匡算,治理项目单价按50万元/平方公里进行匡算,监测与监管单价按20万元/年进行匡算,远期匡算投资为4248万元。
10 实施保障措施
10.1 强化组织领导
全区各镇街、各部门要把水土保持作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保证水土保持规划落实到位,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在实施过程中“上下之间”、“同级之间”有效协调联动,应成立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规划实施,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执行。分管区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农委、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10.2 完善责任机制
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涉及多领域、多部门,涵盖面广、社会性强,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全社会参与。区政府要落实水土保持委员会制度,协调农委、国土、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建立水土保持部门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统筹推动全区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综合监管,落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10.3 加大投入力度
水土流失治理资金应根据全区的水土流失情况、财政收入状况,采取国家、地方财政投入与受益群众集资、投劳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区政府应把防治水土流失目标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设立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完善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与使用管理,积极推行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相关机构开展水土保持技术评审工作。
10.4 加强规划衔接
强化顶层设计与落地控制,从目标、任务、方略、预防、治理、监管、项目等各个层级建立本规划与全市水土保持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关系。强化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任务和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10.5 加强评估考核
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依法履行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审批、不依法检查、不依法查处等失职、渎职行为采取严格问责。
10.6 促进公众参与
加大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健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的决策机制,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强化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和义务。
11 附表、附图
11.1 附表
附表1 江北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附表2 江北区水土流失现状表
附表3 江北区水土保持分区成果表
附表4 江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成果表
附表5 江北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模分解表
11.2 附图
附图1 江北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2 江北区水土流失现状图
附图3 江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成果图
附图4 江北区水土保持分区图

附表1 江北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行政区划

幅员面积

公顷

土地利用类型(公顷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其他土地

华新街道

241.01



7.00


30.56

37.64

165.81


江北城街道

196.92





9.03

83.01

104.88


石马河街道

1267.77

2.57


0.49


97.37

123.84

1043.50


大石坝街道

449.23



5.65


17.02

73.21

353.36


寸滩街道

1832.23

97.86

1.23

282.45


322.54

241.18

874.39

12.58

观音桥街道

948.81



4.15


109.57

58.08

777.01


五里店街道

683.93



4.47


76.71

106.98

495.77


郭家沱街道

2434.21

402.75

39.16

1274.27

29.89

13.52

387.76

214.47

72.40

铁山坪街道

2903.32

239.09

12.60

1168.75

51.15

157.15

217.33

1035.37

21.88

鱼嘴镇

4126.64

246.40

28.22

1150.13

130.87

339.28

283.43

1597.82

350.49

复盛镇

2952.20

411.55

2.33

1517.96

134.39

128.20

68.54

563.56

125.66

五宝镇

4041.09

940.66

120.44

2183.56

67.81

32.20

528.59

154.75

13.09

合计

22077.35

2340.89

203.97

7598.87

414.10

1333.15

2209.59

7380.68

596.10


                                                   

附表2 江北区水土流失现状表

行政区划

幅员面积公顷

微度

水土流失面积

合计

轻度

中度

强烈

极强烈

剧烈

面积

公顷

占幅员面积比例%

面积

公顷

占流失面积比例%

面积

公顷

占流失面积比例%

面积

公顷

占流失面积比例%

面积

公顷

占流失面积比例%

面积

公顷

占流失面积比例%

面积

公顷

占流失面积比例%

华新街道

241.01

235.30

97.63

5.70

2.37

2.73

47.86

0.61

10.67

2.36

41.47





江北城街道

196.92

196.92

100.00













石马河街道

1267.77

1267.29

99.96

0.49

0.04

0.30

61.08

0.08

16.29

0.11

22.63





大石坝街道

449.23

443.81

98.79

5.42

1.21

2.60

48.06

0.79

14.66

2.02

37.28





寸滩街道

1832.23

1480.08

80.78

352.15

19.22

84.90

24.11

121.12

34.39

120.58

34.24

23.69

6.73

1.86

0.53

观音桥街道

948.81

945.56

99.66

3.25

0.34

1.94

59.75

0.38

11.86

0.92

28.40





五里店街道

683.93

679.87

99.41

4.06

0.59

0.81

19.92

1.31

32.19

1.94

47.89





郭家沱街道

2434.21

1189.76

48.88

1244.45

51.12

511.24

41.08

485.46

39.01

139.34

11.20

100.42

8.07

7.99

0.64

铁山坪街道

2903.32

1830.28

63.04

1073.04

36.96

660.22

61.53

244.03

22.74

130.52

12.16

36.09

3.36

2.18

0.20

鱼嘴镇

4126.64

2608.82

63.22

1517.83

36.78

508.39

33.49

470.92

31.03

172.49

11.36

364.48

24.01

1.55

0.10

复盛镇

2952.20

1461.07

49.49

1491.12

50.51

527.05

35.35

637.93

42.78

164.47

11.03

155.08

10.40

6.60

0.44

五宝镇

4041.09

1635.88

40.48

2405.21

59.52

698.35

29.03

1109.15

46.11

501.62

20.86

85.16

3.54

10.94

0.46

合计

22077.35

13974.64

63.30

8102.71

36.70

2998.53

37.01

3071.77

37.91

1236.37

15.26

764.92

9.44

31.13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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