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居组〔2020〕4号),现将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
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在区领导组织带领下,召集区级相关部门、涉农街镇有关科室及各村书记或主任参加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视频培训;分管副区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上进行再次动员部署;再次召开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推进会议;出台印发《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的通知》(江北委农办〔2020〕9号),各涉农街镇及村按照评估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村自评和镇审核工作。区人居办组织各任务牵头部门对各村进行复查验收,积极做好三年行动目标评估迎检工作。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农村垃圾治理方面。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已组建了“户投、组清、村集、镇转、区运”的治理模式,通过强化保洁、规范清运、分级监督等措施,保持了较好的整治效果,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10个,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治理率达到100%;完成垃圾示范村6个(任务5个)。
二是农村污水治理方面。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公里)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座)2项内容我区不涉及。千人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指标已经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指标已达到85%以上。
三是农村“厕所革命”方面。江北区纳入改厕基数的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到96%;农村公厕已建设10座;万缘村、干坝村三档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已达到97.59%;2018农村户厕完成207户、2019农村户厕完成213户、2020农村户厕完成113户(无害化卫生厕所)。
四是村容村貌提升方面。以“五沿”区域整治为重点,以示范试点向全区全域纵深推进,整合资源集中火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前完成农村住房风貌改造近900户,正在施工建设600余户;入户道路建设已完成21.5公里;在五宝镇大树村集中小区至万缘集中小区沿线安装太阳能路灯280盏;村级文体活动场所主要在现有完整的行政编制村中进行建设,已建成10个;根据《江北区2018年度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自查验收报告》(2019年3月),江北区2018年实施农村“四旁”植树1000亩(复盛镇875亩,鱼嘴镇125亩),超额完成村庄绿化48亩目标任务。
五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现阶段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5.56%,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91.45%,三年来废旧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14.465吨,各项指标均已达到目标要求。
六是村规划编制方面。按照实用性村规划编制应编尽编的原则,我区现有16个行政村,其中9个村不需编制村规划(寸滩黑石子村、鱼嘴兴隆村和望龙村已征地拆迁,只是集体资产还未清算完毕,村级组织暂未注销;铁山坪胜利村、马鞍村、上坪村已纳入城市规划红线;鱼嘴井池村、复盛华山村和石庙村因地处城市开发边界区,部分用地属“四山”管制范围且部分控规覆盖,剩余用地不多)。需编制五宝镇干坝村、新三村、万缘村、大树村、马井村、院子村、下湾村7个村的村规划,现已全部编制完成。该规划成果已通过区规委会审议,目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进行联合审查。
七是其他方面。以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工作为统揽,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载体及区级相关媒体,以实施“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为工作重点,集中开设“村庄清洁行动”、“移风易俗”、“爱国卫生运动”等专题专栏;常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在身边”、“身边好人”等系列主题活动;开展“美丽乡村环境整治”等培训、“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等基层理论宣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作为重点,建立积分评议、积分公示、积分兑换、积分超市管理、负面清单管理等制度,通过生活物资兑换、通报表扬、政治礼遇的激励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
总体来说,按照《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居组〔2020〕4号)要求,现阶段我区已经全部完成三年行动既定目标任务。
(二)工作创新或主要经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业、城建的副区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与区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区领导定期不定期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摸清底数并研究制定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规划,科学合理部署我区农村工作,找准工作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有的放矢,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任务牵头部门根据任务分工,成立专项工作推进工作小组,细化推进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部门及街镇党政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并加强部门与街镇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和参与集中验收相结合,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问题清单、情况通报等形式,督促街镇进行整改。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全区动员大会、街镇村社动员会、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媒平台,利用宣传标语、微信群、QQ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群众有针对性的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老百姓了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意识,并引导老百姓自觉加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当中来。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农户受传统思想和不良生活习惯影响,卫生意识还有待增强,个别农户家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脏、乱现象。二是改厕工作期间跨度较长,改厕技术标准前后进行了部分调整,导致部分厕所建设不够规范。
(四)“十四五”期间打算
一是强化农村户厕和公厕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定时清掏化粪池。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识,保证排气孔(管)等安全设施完备和畅通,加强村民安全教育,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户厕、公厕能正常使用。二是按照上级指示要求,继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相关提升行动事宜。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情况
(一)村级评估情况
我区参与评估工作的村共有13个村,截至10月24日,全区13个村已全部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二)区县级评估情况
区县级评估共涉及15项指标,截至10月24日,14项指标已全部完成。
附件:1. 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区县级评估表;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市级评估申请;
3.关于开展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
的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
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区县级评估表
区县名称(盖章):江北区
评估内容 |
目标 任务 |
完成 情况 |
是否 完成 | ||
国家定量 考核指标 |
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 |
90 |
100 |
是 | |
卫生厕所普及率(%) |
85 |
96 |
是 | ||
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指标 |
农村生活 垃圾治理 |
新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个) |
— |
— |
|
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个) |
10 |
10 |
是 | ||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个) |
5 |
6 |
是 | ||
整治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个) |
— |
— |
|||
整治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个) |
— |
— |
|||
整治非正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放点(个) |
— |
— |
|||
整治非正规漂浮垃圾堆放点(个) |
— |
— |
|||
农村厕所 革命 |
纳入改厕总户数(户) |
— |
3053 |
— | |
农村户厕改造(户) |
503 |
533 |
是 | ||
农村公厕建设(座) |
7 |
10 |
是 | ||
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 |
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公里) |
— |
— |
||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座) |
— |
10 |
|||
千人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
无定量指标 |
90 |
— | ||
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 |
无定量指标 |
85 |
— | ||
村容村貌提升 |
村民小组通畅公路建设(公里) |
— |
— |
||
入户道路建设(公里) |
10 |
21.5 |
是 | ||
村庄绿化(亩) |
48 |
1000 |
是 | ||
绿色示范村庄(个) |
— |
— |
|||
农村危房改造(户) |
— |
— |
|||
旧房整治提升(户) |
— |
— |
|||
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指标 |
村容村貌提升 |
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名) |
— |
— |
|
安装路灯或庭院灯(盏) |
200 |
280 |
是 | ||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个) |
— |
— |
|||
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和发展(个) |
— |
— |
|||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审查(个) |
— |
— |
|||
村级文体活动场所(个) |
10 |
10 |
是 | ||
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无定量指标 |
85.56 |
— |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
无定量指标 |
91.45 |
— | ||
废旧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吨) |
12 |
14.465 |
是 | ||
村规划编制 |
村规划编制覆盖率 |
— |
100 |
— | |
引导村民 改变习惯 |
村庄清洁行动、引导村民形成良好习惯、引导妇女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志愿服务及发挥青年积极作用情况 |
— |
开展“三清一洁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最美庭院”“区优秀卫生户”等评选工作 |
— | |
完善建设和 管护机制 |
建立完善村规民约,落实管护制度、经费、人员情况,引导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管护 |
— |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作为重点,建立积分评议、积分公示、积分兑换、积分超市管理、负面清单管理等制度,通过生活物资兑换、通报表扬、政治礼遇的激励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 |
— | |
保障措施 |
工作推进机制、考核机制、督导机制,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管理、资金保障等情况 |
— |
重点投入1.5亿元进行农村人居环境农房风貌及周边环境改造 |
— | |
附件2:
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市级评估申请
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
我区已按照市级要求,对照村级评估内容及标准,完成13个村的村级自评,自评结果为“完成”;对照区县级评估内容,开展了自评,自评结果为“完成”,且形成了《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区县级评估表》《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自评报告》,现申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市级评估。
特此申请
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3:
关于开展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2020年10月24日起,全市将对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评估验收。为全面完成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顺利迎接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通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根本要求,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实话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生态家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对江北区的评估结果将影响国家对重庆市的评估结果。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确保全面完成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顺利通过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按照《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江北委办发〔2018〕37号) 要求,区城市管理、区卫生健康、区生态环保、区住房建设、区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各街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评估规范和标准流程开展相关工作。区城市管理、区卫生健康、区生态环保、区住房建设、区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对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编制等专项组织抽查、验收、汇总,并将汇总以后的结果报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以后,报区人居办汇总。特别是农村厕所革命,是本次现场核查、检查的重点,区卫生健康委和各街镇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精心准备,迎接评估
市级评估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现场抽查复核的方式进行。最终结果以第三方的评估意见为准。相关街镇、各部门要全面深入扎实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一是要对照市委1号文件和《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江北委办发〔2018〕37号) 要求加力补短板、攻薄弱,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深入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对照方案要求和历年来多次上级检查和第三方监测反馈的问题,认真检视,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三)全面收集准备评估资料。各相关部门和街镇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收集准备评估资料。特别是村社和街镇,需要准备的资料、佐证材料较多,要注意资料之间的逻辑关系,防止自相矛盾。
(四)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在“三清一洁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基础上,全面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一是清理“蓝屋顶”,二是清理长期无人居住破旧房(包括建新未拆旧房屋),三是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四是清理房前屋后柴物堆码,五是清理管线“蜘蛛网”;广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培养农村文明生活健康方式,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确保农村干净、清爽、整洁。
四、明确时限,加快进度
按市评估方案要求,结合江北实际,江北区村级自评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街镇审核工作10月10日前完成,相关资料同时交区人居办和区城市管理、区卫生健康、区生态环保、区住房建设、区农业农村等部门。各部门分别就各自负责的专项,对村、镇所报资料进行抽查和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20%,10月15日前完成核查并将汇总核查结果报区人居办。区人居办10月23日前完成区县级核查和资料收集、汇总并报市人居办。全区各相关部门和街镇全面自10月24日起全面做好迎接市级第三方核查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区县级评估责任分工表
2.《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区县级评估责任分工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评估内容 |
目标 任务 |
完成 情况 |
是否 完成 |
责任单位 | ||
国家定量 考核指标 |
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 |
区城管局 | ||||
卫生厕所普及率(%) |
||||||
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指标 |
农村生活 垃圾治理 |
新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个) |
||||
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个) |
||||||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个) |
||||||
整治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个) |
||||||
整治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个) |
||||||
整治非正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放点(个) |
||||||
整治非正规漂浮垃圾堆放点(个) |
||||||
农村厕所 革命 |
纳入改厕总户数(户) |
— |
— |
区卫健委 | ||
农村户厕改造(户) |
||||||
农村公厕建设(座) |
||||||
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 |
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公里) |
区生态环境局 | ||||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座) |
||||||
千人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
— |
— | ||||
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 |
— |
— | ||||
村容村貌提升 |
村民小组通畅公路建设(公里) |
区交通局 | ||||
入户道路建设(公里) |
区农委 | |||||
村庄绿化(亩) |
区林业局 | |||||
绿色示范村庄(个) |
区林业局 | |||||
农村危房改造(户) |
区住建委 | |||||
旧房整治提升(户) |
区农委 | |||||
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指标 |
村容村貌提升 |
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名) |
区住建委 | |||
安装路灯或庭院灯(盏) |
||||||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个) |
区规资局 | |||||
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和发展(个) |
||||||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审查(个) |
||||||
村级文体活动场所(个) |
区文化委 | |||||
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 |
区农委 |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
— |
— | ||||
废旧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吨) |
区供销社 | |||||
村规划编制 |
村规划编制覆盖率 |
— |
— |
区规资局 | ||
引导村民 改变习惯 |
村庄清洁行动、引导村民形成良好习惯、引导妇女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志愿服务及发挥青年积极作用情况 |
— |
— |
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团区委 | ||
完善建设和 管护机制 |
建立完善村规民约,落实管护制度、经费、人员情况,引导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管护 |
— |
— |
区农委 | ||
保障措施 |
工作推进机制、考核机制、督导机制,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管理、资金保障等情况 |
— |
— |
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 ||
备注:引导村民改变习惯、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保障措施完成情况在此表可重点分别填写其亮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