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江北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举措》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江北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举措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1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点举措〉的通知》(渝委乡振组
〔2020〕2号)精神,推进我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重点举措。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逐步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
二、重点举措
(一)坚持党建引领,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
1.健全村级组织职能关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2.加强村党组织的领导。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实行交叉任职。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
3.加强村级基本建设。深化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回引本土人才,每村动态保持至少1名。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储备,每村储备至少2名。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全面落实村干部人选区级联审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强化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2020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4.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加强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的关爱服务。
5.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小微权力监督制度。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二)规范村级事务,提升村民自治能力
6.加强村级事务制度建设。健全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深入推进减负增效。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制度,健全村级公共服务事项,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7.完善村级自治机制。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贯彻落实《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程序,细化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8.丰富议事协商形式。全面建立村民议事会,完善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积极创新协商工作的内容、形式和载体,抓好典型宣传,强化引领示范,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区村级协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9.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规范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财务情况必须每月公开1次,公开时限不少于1个月,一般事项每季度至少公开1次,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完善公开后报镇街党(工)委备案制度。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提高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晓度。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全面推行村级财务经委托由镇街代理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
(三)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民诚信意识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抓好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推选宣传农村道德典型。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增加基层文化产品供给,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支持有条件的村建设文化中心、文化大院。加快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11.加强村规民约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把爱党爱国爱集体、移风易俗、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赋予新内涵,倡导正能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健全镇人民政府对村规民约的备案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激励约束机制。
12.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问题。深化“孝善巴渝”主题活动,讲好典型故事,弘扬孝道文化。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深入开展“家风润万家”活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良好作用。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优秀卫生户”、“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开展“文明生活进乡村”活动,引导群众尊良俗、去低俗,养成文化卫生习惯。
(四)强化乡村法治建设,构建平安和谐乡村
13.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在乡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动态调整区、镇(街道)两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厘清镇(街道)执法边界,明确执法责任。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14.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治安智能化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抓好镇(街道)和村治安防控网建设。推进农村地区技防系统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深化农村地区“雪亮工程”,提升智能化、网格化水平。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警一辅警”机制。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农村地区禁毒工作。有效防范打击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大力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
15.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完善信访制度,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广“老马工作法”“乡贤评理堂”等经验。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广泛开展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婚姻家庭指导服务。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加强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
16.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庭审进乡村”活动,加强镇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引导律师进村,推行“一村(格)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
(五)提升镇(街)、村为农服务能力,引导多方共同参与
17.推进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大镇街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整合镇街和区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事项,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统一平台。推进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探索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交由镇街、村组织实施。
18.发挥社会力量乡村治理作用。协调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工作。加强农村妇联、团支部等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着力做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改进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积极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要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按照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建立由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农业农村、组织、宣传、政法、财政、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推进乡村治理工作。
(三)加强分类指导。要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积极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四)强化各项保障。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要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江北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点举措及责任分工
附件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点举措及责任分工
目标任务 |
重点举措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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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党建引领,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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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村党组织的领导 |
(1)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2)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3)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 |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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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提升优化行动 |
(1)定期对村级班子开展全覆盖研判,对不齐不强的及时调整优化。(2)持续回引本土人才,每村动态保持至少1名。(3)加强后备力量培养储备,每村储备至少2名。 |
区委组织部 |
区人力社保局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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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2020年,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基本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委组织部 区财政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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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区县级联审机制 |
全面落实村干部人选区县级联审机制,防止和查处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控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 |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
区纪委监委 区委政法委 区公安分局 区检察院 区法院 区司法局 区信访办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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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
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
区财政局 |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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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动党员密切联系群众 |
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的关爱服务,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
区委组织部 |
区委宣传部 区委统战部 区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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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规范乡村小微权力制度 |
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制定系列制度,明确每项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 |
区纪委监委 |
区财政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审计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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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小微权力监督制度 |
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居监察监督员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 |
区纪委监委 |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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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 |
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
区纪委监委 |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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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村级事务,提升村民自治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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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清理和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 |
(1)清理各种上级对村级不合理的考核评比项目。(2)规范上级对村级必须开展的考核评比项目。 |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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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 |
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财政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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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规范民主选举程序 |
贯彻落实《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程序,细化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
区民政局 |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监委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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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提升村级综合服务功能 |
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制度,健全村级公共服务事项,提升村级综合服务功能。 |
区民政局 |
区卫生健康委 区人力社保局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区文化旅游委 区科技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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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规范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 |
(1)规范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财务情况必须每月公开1次,一般事项每季度至少公开1次,重大事项及时公开。(2)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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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 |
健全完善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村务档案管理规范。 |
区档案局 |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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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 |
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全面推行村级财务经委托由乡镇代理制度。 |
区财政局 |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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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1)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2)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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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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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
(1)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基层宣传思想教育阵地和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持续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2)加强农村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展示。 |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
区农业农村委 区文化旅游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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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1)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2)广泛开展“红樱桃四季有爱”系列活动,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
区教委 团区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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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
(1)发挥村民组织作用,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2)抓好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十三五”规划末实现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创建率50%以上。 |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团区委 区妇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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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推选宣传农村道德典型 |
(1)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感动人物、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脱贫光荣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农村道德典型。(2)广泛开展好人在身边微访谈、榜样面对面、身边的脱贫故事微访谈等道德典型宣传活动,用身边的道德故事引导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团区委 区妇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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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 |
(1)加强文化体育阵地建设。(2)配齐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培训。(3)开展“美好新时代·文化润巴渝”优秀剧目下基层巡演活动。 |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农业农村委 区体育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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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 |
(1)开展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评定和保护。(2)建设好戏台、展示厅等村镇公共文化设施。(3)丰富群众体育活动。(4)利用传统节日,广泛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挖掘传承优秀传统民俗文化。 |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农业农村委 区体育局 区文物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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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加快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 |
(1)充分运用网络创新文化服务方式,推行“线上订制、线下配送”产品和服务,基层群众通过重庆智慧文化云“点单”实现文化享受。(2)改革惠民电影放映方式,及时更新片源。(3)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4)开展诗词进乡村、作家书架进乡村活动,开展乡村文艺辅导、文艺讲堂活动。 |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委网信办 区文联 区作协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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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
(1)推动乡村文化乐园提质升级。(2)提升乡村旅游景区文化品位,积极创建市级和区级乡村旅游景区。 |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旅游委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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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 |
(1)全面深入清查演出经营主体,依法查处擅自设立(变更)行为。(2)夯实演出管理及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审批,严把审查关口,完善监督网络,健全信用体系。(3)实施联动执法,强化演出活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演出活动。 |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旅游委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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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大力开展乡村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 |
(1)全面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问题。(2)深化“孝善巴渝”主题活动,树立“孝善儿女”“好媳妇”“好公婆”等孝善典型,讲好典型故事,弘扬孝道文化。(3)强化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的殡葬新风尚。(4)深入开展“家风润万家”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规家训,以家风促民风。(5)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优秀卫生户”“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纪委监委 区文化旅游委 团区委 区妇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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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加强村规民约建设 |
(1)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村规民约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2)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把爱党爱国爱集体、移风易俗、志愿服务、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3)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完善村规民约,防止村民权利受到侵害。(4)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村民自觉遵守。(5)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乡贤评理堂等群众组织作用,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开展“文明生活进乡村”活动,引导群众尊良俗、去低俗、养成文化卫生习惯。 |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
团区委 区妇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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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乡村法治建设,构建平安和谐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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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优化乡村行政执法环境 |
(1)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在镇街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2)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稳步推行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机制,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便捷性和实效性。(3)动态调整区、镇街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厘清镇街执法边界,明确执法责任。 |
区级行政执法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司法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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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营造乡村法治氛围 |
(1)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每年开展乡村普法活动3000场次以上。(3)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0年实现每个村(社区)都有“法律明白人”。 |
区司法局 |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民政局 区文化旅游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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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
(1)开展“千万市民学法律”活动,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民的普法知晓率达到70%。(2)将宪法法律知识纳入每年的镇街干部培训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轮训。 |
区委宣传部 |
区委组织部 区司法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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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1)推进农村治安智能化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抓好乡镇和村治安防控网建设;推进农村地区技防系统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深化农村地区“雪亮工程”,提升智能化、网格化水平。(2)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行“一村一警一辅警”机制,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3)建立健全重点人员分类管理、等级预警等动态管控机制,严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4)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确保底数准、动态清、管得住、服务好。 |
区委政法委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
区卫生健康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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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到2021年,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
区委政法委 |
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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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加强农村地区禁毒工作 |
(1)深入开展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推进普及农村地区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实现全覆盖。(2)全力推进农村地区吸毒人员收戒管控,依法打击农村地区毒品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 |
区公安分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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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加强邪教和非法宗教治理工作 |
(1)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2)大力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3)巩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成果,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
区民族宗侨委 区公安分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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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 |
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
区委政法委 |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区信访办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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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
(1)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条件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2)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进派出所(警务室)、基层法院(法庭)、信访接待场所。(3)全面推广“老马工作法”“乡贤评理堂”等经验。 |
区司法局 |
区委政法委 区法院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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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
(1)在2020年前,建成全区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供信息支撑。(2)2022年前,全面建成区、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合并运行。(3)在城郊结合部、治安稳定问题较多的农村地区逐步实现网格员专职化。 |
区委政法委 |
区民政局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区应急局 区信访办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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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广泛开展社会心理健康服务 |
(1)开展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完善乡村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2)依托镇村综治中心等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3)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4)加强乡镇卫生院精防人员培训。(5)建立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 |
区委政法委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区委宣传部 区民政局 区残联 区医保局 区教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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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广泛开展婚姻家庭指导服务 |
提高12338热线服务水平和效率,持续实施重点针对农村地区困境儿童的心理团辅和个辅项目,探索实施对农村家庭的婚姻指导项目。 |
区妇联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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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 |
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作用,对群众涉法涉诉信访诉求,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办结结果答复要求,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
区检察院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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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 |
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与全国法院完成对接。 |
区法院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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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加强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 |
加强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完善窗口设置、配齐配强力量,规范工作行为,优化窗口服务,因地制宜探索“一所多窗口”模式和弹性工作机制,让户籍窗口向乡村集镇场延伸、方便群众赶集日办理户口事项,打造高效便民的户籍窗口。 |
区公安分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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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推广巡回审判方式 |
开展“庭审进乡村”活动,每年开展巡回庭审10场以上。 |
区法院 |
区司法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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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 |
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充实人员力量,推进规范化建设,规范司法所业务工作标准、工作流程、考评体系。 |
区司法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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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全面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
2021年全区乡村工作室达到规范化标准,利用法律顾问、综治专干、法律明白人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服务。 |
区司法局 |
区财政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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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 |
2020年三大平台实现“精准化”,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
区司法局 |
区财政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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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引导律师进村,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乡村依法治理作用 |
建立律师事务所与村(社区)结对法律服务机制,并给予适当补贴。 |
区司法局 |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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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引导多方共同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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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加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 |
加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完善提高乡镇公共服务设施。 |
区财政局 |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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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整合乡镇和区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承担的职能,建立统一服务平台 |
(1)整合乡镇和区级部门派驻镇街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事项,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统一平台。(2)构建区镇(街道)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着力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发挥好乡镇服务、带动乡村作用。 |
各镇(街道)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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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
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
各镇(街道)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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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大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
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对接各类服务资源,建设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的益农信息社,开展公益、便民、电商和培训四类服务,构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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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推动“一事一议”、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探索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交由镇街、村组织落实。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委组织部 区财政局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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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协调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工作 |
(1)加强妇联、团支部等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2)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 |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妇联 团区委 区残联 区老龄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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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 |
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拓宽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来源,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区民政局 |
区妇联 团区委 区残联 区老龄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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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着力做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 |
着力做好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留守妇女、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 |
区民政局 |
区妇联 团区委 区残联 区老龄委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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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改进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
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给予项目支持,规范指导,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
区妇联 团区委 区残联 区老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