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
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是我国在国家层面首次提出“小农户”的概念。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体现了我们党对“三农”问题新的发展阶段基本特征的深刻洞悉,对于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8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乡振组〔2019〕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要求,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小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相协调,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政策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维护小农户合法权益,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切实增强小农户发展能力
(一)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在有意愿的小农户中,力争发展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鼓励通过发放良技良艺良法应用补贴、支持农户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涉农建设项目等方式,引导农户家庭农场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力手段。支持农户家庭农场创建果菜茶标准园等,在条件适合的情况下,适时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指导农户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建立可追溯生产记录,加强记账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名录管理、示范创建、职业培训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户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参与)
(二)实施小农户素质提升行动。加快构建教育培训、评选认定、管理服务、扶持激励等制度体系,大力开展面向小农户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有条件的街镇,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探索开展采取农民夜校、田间学校等适合小农户的培训形式,开展种养技术、经营管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乡风文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择机通过补贴学费的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向小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通过提供食宿补贴、务工补贴的方式,引导小农户参与各类素质提升培训。(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委等参与)
(三)强化小农户技术装备支撑。适度引进和推广适应小农户生产经营特点的农机具和设施装备。实施科技服务小农户行动,充分发挥西南大学、市农科院、市畜科院等涉农科研机构作用,支持小农户运用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物质装备发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等。鼓励农业科研人员、技术推广人员通过下乡指导、技术培训、定向帮扶等方式,向小农户示范推广适用技术。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等参与)
(四)改善小农户生产条件。支持建设通田到地的末级灌溉渠道、通村组道路、生产便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设施,根据实际合理配置集中仓储、集中烘干、集中育秧等公用设施。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田“宜机化”改造向小农户倾斜。完善防汛抗旱、节水等小微水利设施,提高小农户抗御灾害能力。(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等参与)
三、完善小农户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利益联结机制
(一)强化农户间的联合与合作。鼓励小农户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组建合伙农场及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适度引导同一区域同一产业的小农户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联合会,共同对接市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争打造1-2个市级示范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发展为农村股份合作社,鼓励小农户入股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小农户生产发展需要,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积极推行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工厂或公司等模式。健全盈余分配机制,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交易额)比例、成员所占出资份额统筹返还,并按规定优先支付权益,使小农户共享合作收益。鼓励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依法自愿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小农户合作层次和规模。(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二)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房屋联营、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鼓励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扶贫资金等入股龙头企业,通过“保底+效益提成”分红。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融资担保等方式,与小农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成员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三)发挥村集体统一经营优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内联成员、外引主体”作用,引进城市资本、人才、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整合农村土地、森林、水域、自然风光等资源资产,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产业结构调整、品牌营销、市场对接、农村资产管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带动小农户在产业链建设中分享增值收益。(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参与)
四、拓宽小农户增收渠道
(一)支持小农户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到户机制,引导小农户发展多品种、小规模、高品质、好价钱的现代特色高效农业,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特”。支持小农户通过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参与培育打造一二三产业综合产业集群。支持小农户发展高品质农业、绿色生态农业,推进种养循环,生产高附加值农产品。择机开展实施小农户发展有机农业计划。(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科技局、区商务委等参与)
(二)引导小农户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生态等产业深度融合,让小农户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支持小农户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养生养老等项目。支持小农户承接农业生产、乡村保洁等社会化服务项目。适度支持小农户将闲置农房改造成特色民宿,开办农家乐、康养休闲项目。(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三)促进小农户创业就业。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资金支持、金融保险、用地用电、创业培训、产业扶持等相互协同的政策体系,为小农户创业创新提供良好环境。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力争新打造1-2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拓宽小农户生产经营思路,支持小农户多业经营、综合创收。创新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和乡村旅游等,力争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双创”示范基地。(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五、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适时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适度发展小农户急需的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为小农户提供多形式技术指导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农户提供生产公益性服务。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二)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面向小农户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按照实际,因地制宜推行统防统治、秸秆还田、地膜回收等环节托管服务。加强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标准建设、服务价格指导、服务质量监测、服务合同监管,促进农业生产托管规范发展。择机实施小农户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工程。(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三)加强面向小农户产销服务。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拓展小农户营销渠道。支持适度建设面向小农户的农产品贮藏保鲜设施、田头市场、批发市场等,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运输、物流网络体系,建立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整体打造“巴渝味珍”,培育一批农产品品牌,让小农户分享品牌增值收益。(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四)实施互联网+小农户计划。坚持用大数据智能化为现代农业赋能,推进农业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小农户覆盖。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创建活动,着力打造2-3个特色电商村,强化电子商务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推动地区农特产品与知名电商企业对接,推进“百亿品牌农产品上京东”行动。适时发展面向小农户的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小农户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服务。(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牵头,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六、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
(一)深化承包地改革与管理。深化完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具体措施。探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探索建立集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土地整治、项目设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组织。适度引导农村土地优先集中,鼓励小农户自愿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形成一户一块田(地)。依法有序推动土地流转,推广“大集群、小单元”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参与)
(二)强化小农户支持保护。稳定现有对小农生产的普惠性补贴政策。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者补贴制度。加大对小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探索对小农户托管土地给予费用补贴。探索对小农户参与生态保护给予合理补偿,支持小农户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保护农业资源环境。把带动小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优创先、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的重要依据。对于财政支农项目投入形成的资产,鼓励具备条件的街镇折股量化给小农户。鼓励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村集体组织小农户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办等参与)
(三)加强小农户信贷支持。探索建立小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推广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农户信贷投放。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鼓励发展针对小农户服务的小额贷款机构。鼓励产业链金融、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小农户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区内相关银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金融办等参与)
(四)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农业保险服务站点,打通农业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大力发展与小农户生产关系密切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探索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等。深化农产品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试点和森林保险改革。适时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制度。探索第三方灾害损失评估、政府监督理赔机制,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足额得到赔付。(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牵头)
七、强化综合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街镇要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局中来谋划,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注重统筹协调。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推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街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政策宣传,挖掘典型案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