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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公示
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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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盛镇、鱼嘴镇、五宝镇人民政府,江北文旅公司:

根据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经各镇申报和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安排实施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819万元(江北乡振〔2023〕7号其中中央资金70万元,市级资金734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5万元)。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一是实施五宝镇大树村农产品加工场提升(70万元)、五宝镇人行便道整治整修(73万元)、五宝镇大树村11社山坪塘整治(20万元)、五宝镇干坝村3社特色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75万元)、五宝镇马井村13社特色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83万元,其中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5万元)、五宝镇万缘村6社果桑种植园基础设施建设(30万元)、五宝镇干坝村四社农业园项目(75万元)、鱼嘴镇井池村公共环境整治工程(80万元)、鱼嘴镇井池村入户道路工程(65万元)、复盛镇石庙村吴家窝凼人居环境整治项目(85万元)等10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和五宝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设施提档升级(35万元)、复盛镇华山村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设施提档升级(25万元)、复盛镇石庙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49万元)等3个农村卫生治理项目。五宝镇大树村农产品加工场提升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其项目实施方案和具体建设内容以市级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二是对纳入2024年度项目库的鱼嘴镇井池村生产步道工程(计划投资83万元)、五宝镇干坝村4社特色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80万元)、五宝镇马井村10社特色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90万元)、五宝镇新三村10社产业道路整治项目(计划投资75万元)、五宝镇下湾村16社产业道路整治项目(计划投资95万元)、五宝镇干坝村6社人行便道项目(计划投资95万元)、五宝镇下湾村1社种植基地建设(计划投资97万元)、复盛镇林下中药材种植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投资72万元)、复盛镇华山村36社种植基地配套设施(计划投资80万元)9个项目分别安排6万元作为第一批资金

二、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的意见》(渝委农办〔202128号)要求,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专账核算,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加快项目推进实施进度和监督管理,一是五宝镇大树村农产品加工场提升等13个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五宝镇、鱼嘴镇、复盛镇人民政府和江北文旅公司)务必确保项目于20243月底前开工,6月底前完工,7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资金支付比例达到97%。二是鱼嘴镇井池村生产步道工程等9个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务必确保项目于20243月底前完成方案设计(需报送区委农办审查同意后,再开展下步工作),4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5月底前完成开工前的全部准备工作,6月底前开工。后续将根据前期工作进度与资金支付比例视情安排资金。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区农业农村委监督电话:023-67855305、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12388、监督举报电话:023-12345)。




附件:1. 江北区2024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分配表

   2.2024年衔接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江北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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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联系人:汤世君, 联系电话:13983436812

区财政局联系人:何瑾,联系电话:1899618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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