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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江北区第三批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公示
日期: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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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嘴镇、复盛镇、五宝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经申报和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为更好推动项目实施,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同意安排实施2024年第批乡村振兴项目14511万元(江北乡振2024〕2号)其中,2024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205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246万元;2024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实施2024年度江北区复盛镇华山村36社种植基地配套设施、2024年度江北区鱼嘴镇井池村二社桃子林片区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江北区五宝镇新三村10社产业道路整治项目、2024年度江北区五宝镇下湾村生态百果园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江北区五宝镇下湾村16社产业道路整治、2024年度江北区复盛镇石庙一社水域环境整治项目、2024年度江北区复盛镇石庙一社水域环境整治项目、2024年江北区农村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江北区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江北区五宝镇马井村新村小院和美院落环境微整治项目、江北区五宝镇干坝村荷塘月色合美院落环境微整治项目、江北区五宝镇大树村树心小院环境微整治项目、江北区五宝镇下湾村花果香小院微整治项目、江北区复盛镇华山村宋家湾小院环境微整治项目、江北区鱼嘴镇井池村明心小院环境微整治项目等14个项目,具体资金分配见附件1另外,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10万元调整安排用于2024年江北区五宝镇新三村10社产业道路整治项目9万元,2024年度江北区复盛镇华山村36社种植基地配套设施1万元。

二、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的意见》(渝委农办〔202128)要求,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专账核算,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加快项目推进实施进度和监督管理,项目业主单位(五宝镇、鱼嘴镇、复盛镇人民政府)务必确保项目于20248月初前开工,9月底完成75%资金支付,1015日前资金支付至80%10月底前完1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资金支付至97%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区农业农村委监督电话:023-67855305、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12388、监督举报电话:023-12345)。


附件:1.江北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分配   

2. 2024年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江北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江北财政局

                               202481

(区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廖亚伟 联系电话:18623328760区财政局联系人:何瑾,联系电话:1899618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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