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经各业主单位申报,区农业农村委第5次行政办公会和第10次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并报请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安排实施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0万元(中央资金10万元)(江北乡振〔2024〕1号)。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一是项目安排。将五宝镇新三村10社产业道路整治项目纳入第二批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实施。
二是资金安排。此次到账中央衔接资金10万元先行拨付于2024年江北区五宝镇新三村10社产业道路整治项目。其余资金根据后期上级资金到账情况,再行安排。
二、要求
请五宝镇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的意见》(渝委农办〔2021〕28号)要求,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专账核算,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加快项目推进实施进度和监督管理,原则上6月底前开工,9月底前完工,10月底前完成资金支付。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区农业农村委监督电话:023-67855305、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12388、监督举报电话:023-12345)。
附件:1. 江北区2024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分配表
2. 2024年衔接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江北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区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廖亚伟, 联系电话:18623328760
区财政局联系人:何瑾,联系电话:1899618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