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嘴镇、复盛镇、五宝镇人民政府:
为保证衔接资金使用高效,根据衔接资金使用性质和市乡村振兴局的要求,历年来项目结余资金可以使用于往年衔接资金项目库中未安排资金计划的项目。经各项目业主单位初步测算,目前2024年衔接资金(总资金1074万元)共产生结余资金359707.85元。经区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将结余资金359707.85元用于实施2024年江北区复盛镇明月山宝石路南延伸段工程(江北乡振〔2024〕4号)。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的意见》(渝委农办〔2021〕28号)要求,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专账核算,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加快项目推进实施进度和监督管理。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区农业农村委监督电话:023-67855305、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12388、监督举报电话:023-12345)。
附件:1.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收回统计表;
2.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安排情况表。
重庆市江北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区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廖亚伟, 联系电话:13983436812
区财政局联系人:何瑾,联系电话:1899618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