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区委书记、区总河长李维超乘船巡查长江江北段以及嘉陵江江北段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副区长、副总河长周勇陪同参加。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河长办主要领导及长江沿线相关镇街主要负责人一同参加了巡查。
李维超沿江查看了岸线有无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问题和沿线生态环境等相关情况。听取了沿江镇街对辖区内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岸线整治代建公司对北滨二路消落带综合整治推进情况的汇报,区农业农村委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以及区交通局对沿江散乱码头整治情况的汇报。
李维超现场指出,《长江保护法》已经正式实施,全区上下一定要以此为契机,结合贯彻落实《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切实抓好长江嘉陵江的保护。同时他还强调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持续落实“一河一长”。坚决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全区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职担责,落实巡河制度,加强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巡河质量,做到履河长之责、行河长之实、管河长之用。二是要继续抓实岸线保护整治。“两江四岸”消落带整治过程要注重环境保护施工,沿线裸露地段要及时撒草籽或花籽进行绿化,沿江各类码头要加强岸线生态保护,积极呵护岸线环境。三是要强化落实水生态保护。各部门、镇街要加强河流监管工作,要不定时检查、巡查有无非法捕捞、非法销售、非法购买等行为,要加大河流增值放流,确保长江生态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