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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8
重庆市江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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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渝职改办〔202520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江北区2025 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事档案存放于江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且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非公单位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二) 人事档案存放于江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且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主择业军队干部;

(三)人事档案存放于重庆市外,工作单位参保地在江北区且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非公单位人员;

(四)江北区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且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 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 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

(一)高级职称、我区未设评委会的中、初级职称(如档案、艺术、群众文化、新闻、公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等)以及工程系列部分专业(江北区不受理)的中、初级职称,申报具体事宜以评委会组建单位通知为准,申报时间严格按照渝职改办〔2025204号文件(附件2)执行。

(二)江北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时间:

1.个人填报时间:20259909:00202592718:00

2.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101018:00

(三)渝中片区中职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时间:

1.个人填报时间:20259809:00202592617:00

2.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93017:00

3.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截止时间:2025101117:00

(四)江北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时间:

1.个人填报时间:20259909:00202592718:00

2.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101018:00

三、申报安排

(一)个人及单位登录方式:

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

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直接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

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

单位及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

1.区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

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区职改办评委会。

2.非公单位人员、自主择业军队干部

1)档案在江北区的。个人所在单位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职改办评委会。

2)档案在重庆市外,参保地在江北区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区职改办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3.自由职业者(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主要为从文从艺人员,如自由撰稿人、美术人、音乐人、电脑精英、策划人等,应当以个人名义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等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

个人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职改办评委会。其参保及存档时间要求,参照2执行。

4.央企或市外单位驻渝人员:

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

(三)申报流程

  1. 用户注册;
  2. 个人用户直接使用“渝快办”个人用户登录并进行填报;
  3. 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4. 单位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推荐;
  5. 区职改办审核后报送各评委会;
  6. 评委会审核受理。

(四)缴费

各评委会缴费时间及方式按照评委会要求执行,未按时缴费者不纳入评审范围。选择重庆市江北区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申报人员,评委会受理完毕所有申报材料后,会在QQ群发布缴费通知,请同时注意查看手机短信缴费提醒。

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420/人、240/人,120/人。

(五)评审(答辩)

提交重庆市江北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级职称的人员,需参加现场答辩, 以考察申报人专业知识、能力及水平,会在QQ群提前一周发布答辩通知,请同时注意查看手机短信答辩提醒。

(六)评审表归档

职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评审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系统导出的职称评审表,评审结果页自带评委会、核准机构电子签章,其他不带电子签章的栏目由申报人送相应机构进行补盖鲜章。完善签章的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或自行保管。

(七)证书下载

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服务平台登录个人账号,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四、纪律要求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江北区职改办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对于社会上有关职称申报的代办服务”“内部渠道”“保过承诺等均属虚假宣传,警惕少数社会机构以代办职称为由,设置合同陷阱骗取钱财,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辨别能力,依法合规申报职称,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二)请申报人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网报系统各环节受理时间完成系统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则视为放弃申报,自行承担责任。

(三)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51231日。

(四)对于工程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中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其中工程类专业学位为获得工程类别专业学位的专业硕士,工程专业学术学位不适用。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 作方案》(附件4)执行。

(四)联系方式

区职改办:023-67852482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023-67877016

职称申报咨询QQ群:767662408


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职称申报规范

      2.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5204号)


重庆市江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59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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