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五七餐馆(经营者周君杭):
2022年10月13日,劳动者周倩倩向我局投诉江北区五七餐馆拖欠工资案,我局已立案受理。2023年1月16日,我局于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江人社监理告【2022】115号),责令江北区五七餐馆(经营者周君杭)收到本文书之日起7日内足额周倩倩的工资10755元。
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也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或者当面口头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和听证申请的,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我局作出本行政处理告知书后,你单位经营地已关门无人上班;无法与经营者周君杭取得联系到指定地点领取文书;又通过经营进场所邮寄送达被退回。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