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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00928795XA/2024-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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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2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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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铁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劳动者谭昌德向我局投诉重庆市铁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我局已立案受理。我局于2024117日对你单位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催告书》(江人社监罚催告202410号),责令重庆市铁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收到本文书之日起10日内足额缴纳50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的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若逾期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局作出本行政处罚催告书后,你单位经营地已关门无人上班,且单位注册地已经拆迁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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