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拳火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注册以来,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2024年8月19日,我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江人社监令〔2024〕3号),并于8月21日邮寄送达,要求你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至今你公司未按要求整改。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规定。
2024年10月28日,我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人社监听告〔2024〕1号)并于当日邮寄送出,10月30物流显示单位法定代表人电话无法接通。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人社监听告〔2024〕1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