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煜(重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蔡启柏等9人向我局投诉鑫煜(重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我局已于8月22日立案受理。
2024年11月1日我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江人社监理告〔2024〕8号),在前期调查中,我局通过拨打电话和发送短信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均未联系上,向公司经营地和注册地邮寄文书均被退回。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江人社监理告〔2024〕8号)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