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警报设台单位:
根据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做好防空警报试鸣放工作的通知》(渝国动办发〔2024〕48号)统一安排, 2024年6月5日上午组织全区防空警报台进行统一试鸣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鸣放时间
全市统一于6月5日上午10:30至10:42进行。
二、信号规定
警报信号分别发出预先、空袭、解除和灾情四种,具体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和设台单位要加强对防空警报试鸣放的宣传,组织对警报台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无线电遥控终端和电气设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有无线遥控设备的设台单位,积极配合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警报控制中心做好试鸣放工作(若遥控失败、启用手动操作)。区教委负责组织设有防空广播警报信号器的学校发放防空广播警报信号;区机关事务局负责组织区行政中心的防空广播警报信号的发放;区商圈办负责组织观音桥商圈内设有防空广播警报信号器的单位发放防空广播警报信号。
(三)各单位在警报试鸣放过程中,要严格操作规程,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将试鸣放情况于6月5日12:00时前报江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附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重庆市江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魏彪,联系电话:023-678540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