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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009287941J/2025-0000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9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 重庆市江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江北区“宪法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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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观音桥商圈党工委,江北嘴中央商务区管委办党组,港城工业园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和直属支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党委: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在全区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制定的《2024年重庆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重庆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大会精神,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保障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纵深推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市委六届二次全会以来全面依法治市取得的显著成效;重庆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大会精神。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12月7日,为期一周。

五、工作安排

(一)集中宣传活动

分三个层级进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由区委依法治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参加。(牵头单位:区普法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

1.开展一场区级宪法主题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级相关部门)

2.各镇街开展一次以宪法为主题的“法治赶场”活动。(责任单位:各镇街)

3.村(社区)开展一次“宪法进村(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各镇街)

(二)开展主题日活动

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行业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宣传活动。

1.宪法进农村。针对村民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乡村振兴”主题,大力宣传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司法局,参与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2.宪法进社区。针对居民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发挥法律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力量,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规定,以及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妇联、区民政局,参与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3.宪法进校园。组织师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宪法诵读、主题板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开展宪法主题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进校开展宪法宣讲活动。(牵头单位:区教委,参与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4.宪法进机关。各单位将学习宣传宪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议题,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开展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学习,推动各级各类干部职工依宪依法依规履职。(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人大代工委,参与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等。(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区工会,参与单位: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6.宪法进军营。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法治观念,突出宣传宪法及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以及国防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军地法官、检察官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区人武部,参与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7.宪法进网络。充分利用《江北报》、江北新闻网、重庆江北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及时推送、转发相关宪法报道、公益广告。(牵头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参与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各牵头单位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参与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形成多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格局。各镇街、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热点宣传,注重在公众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三)参与全市系列社会宣传活动

1.开展“渝法同行 你我有约”主题宣传活动。协助市级部门征集、发布重庆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公约,围绕公约内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努力提高群众对公约的知晓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2.开展“宪法就在身边”主题宣传展播活动。协助市级部门展播“宪法宣传周”公益广告,通过区级媒体平台,各部门LED屏以及广场、公园、商圈等公共区域LED屏滚动播出。做好宪法宣传公益海报、标语的投放张贴工作,确保覆盖区域内交通枢纽、主要路口、商业街区、城市景观、建筑工地等区域,以及一站式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3.开展“携手共进 法治护航”主题宣传推广活动。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协助市级部门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的市县法治建设案例,以及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的行政法学习讲座视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系列短视频、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指引的宣传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4.开展“全民学宪法”主题宪法知识答题推广活动。组织全区干部群众通过中国普法“一网两微一端”参加全国宪法知识竞答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普法办)

5.开展“‘宪’在进行时”主题市民学法打卡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利用全国和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公园、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等法治文化阵地,因地制宜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邀请群众实地参观学法打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6.开展“送法进村社”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全市“讲法律”志愿服务队,深入村(社区)集中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集中宣传;组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通过上门入户、院坝会、茶话会等形式开展微普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六、宣传报道

请区融媒体中心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刊登宪法宣传公益海报,对全区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转播、推送中央与市级相关新闻。各单位用好微信公众号,做好宪法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以持续扩展深化精准普法改革为抓手,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倡导市民积极践行重庆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公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

(三)注重宣传实效。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作用,推动宪法精神在基层广泛传播。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加强以案普法,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各镇街、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包括活动方案、信息、照片、总结),请于12月10日(周二)前发送至邮箱:335283263@qq.com(联系电话:67721284)。

附件:“12·4”宪法集中宣传方案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           重庆市江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2·4”宪法集中宣传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4日(周三)上午9:30—11:30

二、活动地点

观音桥商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区委依法治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承办: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四、单位报名

各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活动(每个单位限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请于11月28日中午12:00前报送工作人员姓名、手机电话(邮箱:335283263@qq.com,联系电话:67721284)。参加单位由区普法办同意后,另行通知。

五、活动安排

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场地设置咨询台,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分发普法资料;播放法律宣传视频。 

六、任务分工

(一)区司法局负责总体统筹协调。负责协调各参加单位准时出席活动,做好宣传点现场设施设备布置,联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落实现场安保工作。

(二)各参加单位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安排好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宣传涉及本单位职能的相关法律法规,协助维护现场安全秩序。


文章链接: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宣传部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重庆市江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江北区“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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