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一个统筹、三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围绕《2021年江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落实“四个率先”,建设“两高”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提升
(一)统筹协调依法治区工作。切实担负起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工作职责,保障区委依法治区委对依法治区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在我区落地落实。先后承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起草印发工作文件31份,提高了依法治区工作执行力度。
(二)深化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召开督察推进会、迎检动员会等对各单位进行培训和工作部署。通过组织自查、书面督察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法治体检”。高标准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准备工作,圆满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五检查小组的实地检查。完成2020年度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考核述职工作,实现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
(三)强化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法治工作成效纳入区管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在考核指标设置上,注重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的考核,增强考核实效性;在考核形式上,注重将平时监督检查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增强考核科学性,通过考核形成倒逼机制,确保依法治区取得扎实成效。
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江北区城市管理智慧执法”项目获得第一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被我市正式推荐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候选项目。
(二)夯实重大行政决策基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编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和事项目录。在全市率先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和事后的监督管理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全流程”跟踪和评价。实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审核行动,对1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审核意见,顺利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6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数据库对外集中公布。审查通过47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要求起草单位落实“先审核后上会”的流程,督促起草单位及时准备好备案资料,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对外公开。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全年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后评估。
(四)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对下放街镇事项进行法制审查,取消各区级部门自有事项下放15项。编制全区2021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各行政单位根据认领事项,编制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公布。将区级部门、街镇行政权力事项4490项,公共服务事项259项,汇编成2021年全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对外公开。
(五)严格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在全市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试点工作中成效显著,完成40个行政执法单位和2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渠道工作的通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区梳理发现不规范执法、选择性执法等13个问题,予以挂账整改。制作全区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资料对外公开,接受群众和民营企业监督。对涉及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2958件执法案卷,经评查全部合格。
(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从落实人财物保障、做好改革衔接、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持续做好宣传工作四个方面实施到位。2021年8月1日起,由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全年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8件,受理53件,其中复议维持22件,驳回复议申请4件,经协调和解后当事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15件,确认违法4件,撤销并责令重作3件,未办结5件。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维持3件,未审结1件。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及时督促并指导办理。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61件,行政复议相关程序告示3条。
(七)积极出庭应诉化纠解纷。全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共40件,其中经区政府复议后成为共同被告的案件10件,均由区司法局复议科代理政府出庭应诉。以区政府为单独被告的30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7件,裁定驳回起诉20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行1件,当事人自行撤回诉讼1件,区司法局指导并监督具体承办部门举证,按时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审判工作。
三、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人民调解质效提升。已建各级各类调委会152个,调解室18个,调解员802名。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589件,调解成功率100%,涉及金额1.8亿元。在8家部门和12个街镇建立行政调解组织。统一规范人民调解案件录入、审核、修订等程序,指导司法所每月严格对标对表建立登记、回访、录入数据台账,各类案卷质量明显提升。
(二)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推进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轮训357次,律师参加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测试2328人,进行先进典型教育146次。对十八大以来的投诉、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及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270件投诉,建立查处“回头看”台账。抽查38家律所执业、档案、票据,对问题挂单销号。开展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10次,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7次。组织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及个人填写自查报告2次,清理公证投诉信访案件26件,清理司法鉴定投诉信访27件,抽查案卷307件,对其中存在问题的案卷进行整改。全年受理违纪违法执业投诉78件,其中律师行业56件、司法鉴定行业19件、基层法律服务行业2件、公证1件,办结60件、中止4件、14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公共法律服务协调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升级,加强3台法律服务机器人运用,增配远程探视系统,方便群众不出街镇与值班律师视频连线获取服务。全年实体、网络、热线三级平台解答来电来访咨询2150件次,提供综合指引8891人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9件,办结443件(含到2021年办结的案件),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812.44万元,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2320人次。组织95家律师事务所担任119个社区(村)法律顾问,全年解答法律咨询4392件次,代写法律文书922件次,提供法律意见891件次,参与纠纷调解996件次,协助处理信访26件次,开展法治教育251件次。动员5家律师事务所与辖区5家商会对接,协助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工作。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强化。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12人,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变更、请假外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等进行审查;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出撤销缓刑、撤销暂予监外执行建议;及时将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报出入境部门备案,防止其矫正期间违法出境。通过微信、社区矫正APP等平台落实日常报到制度,并向社区矫正对象推送学习内容,布置学习任务,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现有安置帮教对象2034人,加强对预释放服刑人员的信息核查,建立安置帮教对象动态台账,协调督促街镇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帮扶防止安置帮教对象因无业可就、生活无着落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在押罪犯、戒毒人员家属远程视频探视的申请受理审核及探视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全年受理罪犯、戒毒人员家属探视418人次。
(五)法治宣传工作加快推进。承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第二次工作会议,强化了党的领导,推动普法工作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以考促学组织6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通过全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11052名干部完成了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参考率99.84%、合格率99.94%。加强基层治理,对36个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情况,完成实地验收;对五宝镇干坝村完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自查复核工作;组织849名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进行法治培训。深化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指导全区广泛开展全民反诈、长江保护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基层治理、“12.4”宪法宣传周等法治主题宣传。在《江北报》投放普法广告10期,覆盖2万余读者群,租用三块商业广告LED屏滚动播放普法广告60000余次,印制宣传单26万余张宣传单(册)发放到村(社区)用于普法宣传;开展“法润社区·司法同行”品牌行动法治宣传3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9400余份,组织普法讲师进村(社区)开展“你点我讲·按需授课”活动18场,在法治宣传栏张贴普法海报800余张,放映法治电影29场,赠阅法律书籍4288本,及《法治日报》《重庆法治报》193份。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行动,开展法治讲座13场,解答法律咨询133条,进行法律体检5次。
(六)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深化。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全局干部的法治素质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文件,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提升干部队伍政治意识和业务技能。依托“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自学,提高全局干部政策法律修养,依托“江北区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系统”、“江北区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试系统”,验收学法成效。充实队伍力量临时抽调调配干部4名,招聘司法协管员和机关文员各1人。
(七)虚心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七五”普法成果和“八五”普法启动情况专项视察。全年办理区人大建议6件(含重点建议1件),区政协协办提案3件,办理市政协提案2件(含重点提案1件),均评价满意。
四、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召开局党委会22次,民主生活会3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16次,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局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
2021年全局凝心聚力谋发展、务实笃行守初心、奋力争先创优,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其中观音桥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干坝村入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1名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在取得靓丽成绩的同时,也认识到自身的薄弱环节,如从事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的专业人才紧缺,法治督察和考核有待进一步强化,普法方式创新不够,公共法律服务在满足群众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全局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全市实施方案,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一是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强化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职能,推进法治江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二是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力度,实施街镇扩权赋能行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三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四是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完善社区矫正基层治理体系,严防脱管、漏管,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教育、帮扶制和措施,建设一批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五是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普惠万村行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管理体系,优化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六是推动“八五”普法提质增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七是锻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强化教育培训推进干部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