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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009287941J/2021-00027
  • [ 发文字号 ]
  • 江司文〔2020〕46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8
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关于发放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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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案件统计和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渝司发〔2014113号)文件精神,为了保障我区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我局根据区属各司法所和各专调会20203月至20205月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月报表(共调解案件568件),现将人民调解员的办案补贴按每件60元的标准,共计34080元划拨到各街镇和各专调会相关单位。同时,根据《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政法委员会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司文〔201967号)精神,各街镇和相关单位要按1:1的比例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进行配套补贴,按实际情况对案件补贴进行分类发放。

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款必须专款专用。街镇人民调解员应将调解材料立卷交所在街(镇)司法所统一存档,专调会调解员应交由相关单位存档。街(镇)、村(社区)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按案件卷宗造册登记,各司法所和相关单位予以核实公示,直接将补贴款发放给调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

附:江北区20203月至20205月人民调解专项经费拨算表

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

                             202073

附件

江北区20203月至20205

人民调解专项经费拨算表

街(镇)

专调会

案件数(件)

单价(元)

拨付金额(元)

备注

观音桥

征地拆迁纠纷调委会

0

60

0


劳动保障纠纷调委会

0

60

0


交通事故调委会

0

60

0


物业纠纷调委会

0

60

0


城市管理纠纷调委会

0

60

0


观音桥街道

101

60

6060


石马河

医疗纠纷调委会

35

60

2100


快速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

0

60

0


石马河街道

75

60

4500


大石坝

保险纠纷调委会

0

60

0


大石坝街道

8

60

480


华新街

54

60

3240


五里店

81

60

4860


江北城

1

60

60


江北区涉诉调委会

69

60

4140


妇女矛盾纠纷调委会

2

60

120


生态环境纠纷调委会

0

60

0


建筑领域纠纷调委会

0

60

0


文旅纠纷调委会

0

60

0


商会商事纠纷调委会

0

60

0


寸滩街道

15

60

900


铁山坪

31

60

1860


郭家沱

18

60

1080


46

60

2760


11

60

660


21

60

1260


568

60

34080


注:案件数是根据各司法所20203—20205月人民调解案件情况月报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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