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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009287941J/2023-0007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1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1
江北区2023年10月至12月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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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等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或者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审查材料后,决定给予或不予法律援助,依法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2023年10月至12月共受理法律援助105件,批准105件,结案96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78.39万元,为农民工讨薪78.76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486件次。

2023年10月至12月案件质量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监督电话:023-6785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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