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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矫治 宽严相济
日期: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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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观音桥司法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业务能力,观音桥司法所开展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谈话教育、走访关怀的专项活动。
   
何某,家住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桃源社区某小区,因犯聚众斗殴罪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2021319日何某因不假外出至四川省广安市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跨区域活动2021322日观音桥司法所所长李智勤带领工作人员对辖区矫正对象何某进行了训诫教育。

通过此次训诫教育,让何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加强了其对社区矫正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认识。训诫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与何某促膝谈心,开导她不要有思想负担,鼓励她一定要树立起重新生活的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另外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虑到何某一个人在居住地生活、工作,没有家人、亲人在身边,观音桥所工作人员随即致电何某的亲人、家人进行法治宣教,请他们对何某的动态进行密切关注,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对其开展教育矫治,并劝导何某的亲人平时多关心何某,让她感受到亲人温暖,有助于何某顺利通过社区矫正期。

在观音桥司法所辖区范围内,像何某这样户籍、亲人在外地,而独自一人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动性人口的社区矫正对象大约有近100人。观音桥司法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认真管理居住在辖区的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让社区矫正对象既能遵守社区矫正教育矫治的严度,也能感受到来自亲人般关怀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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