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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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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7
  • [ 发布日期 ]
  • 2023-12-07
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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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9日,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北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从如何建设经济监督“特种部队”、发挥审计标本兼治效能、做好以审促改“后半篇文章”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强调以“审计问题清单”为抓手,加大审计整改现场核查频次,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区政府、区审计局、各单位分级落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

截至2023年9月底,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收回或支付资金、会计调账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7.59亿元,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13项。已完成整改事项63项,部分整改事项8项,整改率88.73%。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针对直编预算不细化、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绩效目标编制不合规、向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继续安排资金的问题。目前已通过细化预算编制,要求相关单位在以后年度中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督促单位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相应追减预算等方式完成了问题整改。

2)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不够。针对7家单位3,517.13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按期全额上缴国库。

3)政府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针对924.55万元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期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相关项目已启动施工。

4)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针对198个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区财政局对2022年未执行完的区级项目经费全部予以收回,对于低于序时进度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相应追减预算执行率低的单位预算资金。

5)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针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603.78万元分配不及时,未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区财政局切实加强上级专项资金管理,提升专项资金分配率,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西部金融广场项目已完善合同,下一步将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及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华山村9个项目结余已按要求完成部分支付,剩余资金已退回区农业农村委和镇政府。

2.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预算编制不准确。针对预算编制粗糙、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未按规定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各单位通过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结合历年项目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做细、做实、做准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预算执行不规范。针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或无依据支付,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未按进度支付资金,项目执行率低等问题,各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强化预算项目审核、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等措施规范预算执行。

3)预算绩效管理不严格。针对对项目执行缺乏全过程绩效管理的问题,已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如实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设置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指标。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助企纾困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针对未据实兑现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未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问题,涉及单位通过向转租户发送律师函解除房屋租赁、完善内控制度,梳理小微企业名单,执行工会经费返还政策等措施落实整改。

2)金融扶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针对为不符合条件人员提供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报门槛高、覆盖面窄的问题。涉及单位已追回补贴资金、降低门槛、压缩兑现贴息时间,形成制度规范加大创业创新主体支持力度。

3)职业技能提升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针对向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培训补贴,超标准发放以工代训补贴的问题。目前已追回所有违规发放补贴,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发放。

2.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未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针对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在全系统传达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系统内各单位填报承诺函的方式确保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针对运营服务项目在执行政府采购时存在串通投标的问题,鉴于合同已在执行期,采购部门拟停止下一年度合同续签,重新公开采购。

2)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落实不到位。针对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未落实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政策的问题。我区已明确投标保证金缴纳渠道接受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多样化形式提交,若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人从其账户汇入。

3)保基本民生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针对见习基地以不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申报获得见习补贴,见习基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数量较少,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企业较少、享受比例低的问题。我区开展了全面自查,对不合规补贴已全部追回。并实施了按月分批开展抽查走访行动,完善了对见习基地的定期走访和日常抽查制度。并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摸清企业需求、强化上下联通等方式推动一次性创业补助政策落地。

3.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部分营造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未及时细化落实。针对工程建设项目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资质资格,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未列明投标保证金的其他非现金缴纳方式的问题。我区已通过加强政策学习、健全制度保障、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招标文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采购项目进行自查,再无延迟退还中标人保证金案例,同时对招标文件中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进行了再明确。

2)未及时设立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针对筹建融资担保公司进度慢的问题。截至2023年4月相关国企已向市金融局提交新的申报材料。

3)经常性涉企审批和服务需优化提升。针对部分市政公用服务数据未实现互联互通的问题,我区已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推动运用技术手段加强数据汇集。针对“证照分离”改革涉企信息共享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我区组织相关部门积极了解区内各部门涉企数据需求,并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同数据需求,对市级下沉涉企数据以接口方式实时推送。

(三)政府投资管理及项目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区级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业主单位对项目的建设管理不到位。针对部分零星工程收方签证不完整;未按规定招标,提前进场施工;建设单位未履行核价职责,导致部分材料高于同时期同类型同区域的价格;建设工期严重延误等问题,相关单位已经按要求完善资料,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强化了招投标管理和建设管理。

2)业主单位对项目的合同管理不到位。针对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业主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督促中标单位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延迟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分包合同的结算依据与总承包合同相违背等问题,业主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并形成制度规范,强化合同管理。

2.区级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三个跟审项目的建设单位通过强化现场管理、完善资产移交手续,规范核价程序等方式完成问题整改。二是针对工程进度滞后的问题,项目已重新梳理进度计划,抢抓施工进度,确保2023年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三是针对未完成投资概算编制工作的问题,业主单位已完成投资概算编制并提交区发改委审核。四是针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项目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问题,业主单位已经对施工单位平场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渣场和运距进行了重新确认。五是针对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业主单位已督促监理单位按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人员到岗履职。

3.区级重点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针对工程价款结算不准确、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的问题,业主单位已按要求办理结算,强化审核制度,规范招投标管理。

(四)国资国企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区属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运营管理方面。针对对外投资存在潜在风险;企业投资风险管控不力,部分项目投资前论证不充分或投资后跟踪管理不到位;出借资产损失的问题。相关国企对投资进行复盘,一方面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潜在投资损失,另一方面研究投资企业经营手段,拓展市场业务,实现扭亏为盈。强化投后管理的制度建设,派驻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规范投后监管行为。

2)资产管理方面。针对资产闲置、产权不清晰、资产转租、未按约定收取租房保证金和融资租赁医疗设备的处置款未及时收回的问题,涉及企业已经通过公开招租出租部分门面,持续推进权证办理工作,对违规转租行为立即解除合同,通过多单位协商明确直管公房转租问题,补签补充协议、补收房屋租赁保证金。协同区卫生健康委向区政府申请融资租赁医疗设备处置专项资金进行处置。

3)财务管理方面。针对债权债务长期挂账、“在建工程”至今未办理结算、盈亏不实和公积金缴存不规范的问题。涉及企业对债权债务进行了分类清理、函证往来款,追偿工程款,调整账务,清理员工薪酬按员工各自薪酬情况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4)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针对部分内控制度缺失、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涉及企业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和修订相关内控制度,规范招标采购、资产管理和费用报销等行为。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针对资产存在账实不符、固定资产报废不及时和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完善台账登记、补记账,开展资产清查,按程序处理相关固定资产,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针对河长制、林长制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村镇各级已加强督导监督、严格落实河长、林长职责、规范巡河APP的使用,做好巡河、巡林日志的记录工作。

针对长期租用农用地的问题。镇政府确保土地性质不改变的情况下,对占地区域进行复垦,并为后期产业发展储备地做好准备。

针对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存在建新未拆旧等问题。镇政府已实施相应处置程序,并举一反三加强“建新拆旧”管理。

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区审计局通过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对移送的4起违纪违法问题及案件线索,坚持定期跟踪办理。截至目前,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还有部分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部分问题要经过必要环节,需一定时间解决。如,唐桂片区土地整治项目尚未完成,部分土地尚未实现出让,该问题整改需区财政局、新城公司、江北国投集团三方进行成本结算和资金清算。

(二)部分问题情况复杂,需多方协调解决。如,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问题,企业债权债务长期挂账。这类问题涉及多跨协同、资金量大,且还存在历史原因,需要相关单位、国有企业与主管部门协商、充分沟通、稳妥推进。

(三)部分问题涉及制度层面,需系统考虑解决。如,国有企业资产闲置和转租情况,该类问题应考虑从制度设计层面,系统推进问题的整改。

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尚未整改事项,已作出后续整改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下一步将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持续跟踪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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