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密切围绕江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做实研究型审计,聚焦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国有资产管理,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紧密围绕“五个先行示范”总体定位,统筹财政资金、持续优化收支结构,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财政收支运行稳中求进。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33亿元,为预算的101.38%,同比增长19.56%。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3.67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2.43亿元,为地方财政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财政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统筹资金安排,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安排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43.1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42.39%,其中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同比分别增长8.74%、2.3%、14.5%。
——预算支出探索标准体系。修订出台政府投资估算控制指标体系和预算支出项目标准化体系,将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下调1万元/人,进一步把严预算“关口”。
——审计整改效果明显提升。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区共审计37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经济损失8,296万元。围绕“885”工作机制,用好“审计问题清单”,形成审计整改全流程闭环管理。截至2024年6月,202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96.78%,开展整改“回头看”1次,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审计整改工作的若干措施》,整改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93亿元,支出143.9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36亿元,支出85.3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48万元,支出2,348万元。江北区财政收支总体平衡。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江北区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刚性不强。
一是动用预备费不符合相关规定。在未报经区政府书面签批同意的情况下,超范围使用预备费6,235.84万元。二是未按公开评审结果下达预算批复。少批复27个单位145个项目支出预算14,043.91万元。三是挤占项目经费。4家单位工会经费挤占项目支出32.6万元。四是因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专项补助20万元。
2.转移支付管理薄弱。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19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4,548.97万元未在30日内分配下达。
3.财政收支统筹不够。
一是代编预算项目执行率低。8个代编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5,530万元。二是项目预算执行率低。9个更新改造项目,共计补助资金14,514万元,截至2024年3月项目预算执行率仅为17.46%。三是未及时统筹部门结余资金。78个单位2年以上的财政资金4,755.9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四是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5家单位滞留非税收入2,211.32万元;1家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6.28万元。
4.绩效管理存在短板。
一是2家单位2个项目绩效目标不细化、1个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二是项目自评结果不真实。1个项目绩效自评总分为100分,实际未完成“当年计划完成率80%”的绩效目标。三是专项资金未达绩效目标。32个项目因储备不足或推进缓慢等原因,造成8,296.75万元专项资金未按期实现绩效目标。
5.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和细化。
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精准。14家单位年初采购预算117.16万元,当年实际执行率仅为8.08%。二是1家单位预算项目内容编制不细化,测算依据不充分。三是预算编制不完整。1家单位未将上年结转结余131.1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编制。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的4个部门(单位)2023年收到财政预算拨款15,069.63万元,此次发现各类问题金额937.9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不规范。
一是超预算范围列支项目经费。1家单位在项目经费中超范围列支公用经费14.2万元。二是超实际需求充值油卡,导致财政资金沉淀。2家单位在油卡余额充足的情况下,仍持续充值,导致油卡结存资金65.23万元。
2.预算绩效管理质量不够。
一是超进度付款导致项目资金沉淀街镇。1家主管单位提前拨付3个项目建设资金到对应街镇,导致631.18万元财政资金沉淀街镇。二是项目缺乏绩效评价标准。1家单位购买150万元巨灾保险,但未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和灾害数据共享平台,以及赔付情况等基础数据,无法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3.决算编报不完整。
部分收支余未纳入决算编报。1家单位未将3个暂存户中收支余纳入年度决算报表中反映。
4.信息系统存在漏洞。
系统建设不合理。1家单位预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或因安装不合理未能发挥明确警示作用。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公办学校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其中:涉及疫情防控支出99,478.67万元;中小学建设资金54,359.19万元。
(一)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全区调集了9.95亿元财政资金保障疫情防控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防疫物资管理存在弱项。相关单位未建立完善的防控资产登记台账,导致部分物资底数不清。二是物资采购未达预期目标。1家医院通过紧急流程采购的2,052.23万元医疗设备未达到按时升级改造定点医院的需求。1家医院超范围采购36万元医用设备。三是支出管理不到位。安保费用存在发放标准不一、记录重复、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少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1.06万元。防疫资金617.56万元支付不规范,存在以现金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未建立核酸检测费审核、支付的有效监督机制。隔离点值守补助经费451.25万元所依据的排班记录不完整、不准确。
(二)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管理情况审计。
区政府积极推进中小学项目建设,努力发挥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审计了26所学校,抽审学校数占总学校数47%。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过程管理不到位。1所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未按时间计划实施。5所学校渣场运距签证不属实。在施工过程中未将渣土运至签证确认弃土场,相关签证确认的运距均不属实,涉及土石方工程量21.74万m³。二是项目结算不及时。156个项目剩余2,938.77万元工程款未支付。
三、政府投资管理及项目相关审计情况
2023年,围绕区级重点任务,持续强化对项目建设管理的审计,督促业主履职尽责,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推动项目提质增效。实施了“一带”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审计、2个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审计、3个建设项目跟踪审计、2个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共计14个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额约70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有效管控项目投资。1个项目超概算总投资624.70万元。6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527.96万元。二是招投标执行不到位。1个项目公开招标评标不规范。在投标单位存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其投标。2个项目招标资质设置不合理,抬高施工投标人资格,监理投标人资格招标条款设置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三是项目业主和代建单位履职存在薄弱环节。3个工程项目进度滞后。质量管控不严格。如:4个项目部分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未达到设计要求;1个项目现场使用14.01万元不合规材料;1个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抗静电地板检验报告不属实,且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石膏板天花和墙柱面发霉变形。四是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1个项目未及时收取违约金。如: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变更、主体及附属配套工程第二次更换管理人员等,均未按约定收取相应违约金。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对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2类国有资产、资源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的4个区级部门(单位)基本能够规范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和使用,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账外资产。1家单位4.4万元资产未上账;1家单位3套房产、2台车未上账。二是1家单位5.33万元资产闲置一年以上未使用。三是房屋未办理或未变更权属登记。1家单位4处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1处房产只有国土证、无房产证,4处房产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四是部分房屋长期空置。1家单位管理的4处房屋全部空置;2处房屋部分空置,空置面积合计2,436.51平方米,空置时间均为五年以上。五是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1家单位未对143件无使用价值的通用设备进行报废处置;3辆公务用车已报废、1辆公务用车已调走均未下账。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23年对1个街道2名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街道能够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还存在不足,辖区内餐饮油烟投诉问题处理不及时。
五、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2023年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起,向区纪委监委移送国企及公职人员4人、向主管部门移送社会人员2人,相关案件线索正在查办过程中。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四本预算”衔接,持续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积极推进零基预算,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规范代编预算,防止年中追加过高。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构建从预算源头控制到执行末端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确保民生资金和投资项目取得实效。压紧压实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增强各项惠民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进一步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强化对重点项目的全程监督,抓好立项、招投标、质量等重点环节管控,确保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
(三)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质效。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加强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以及财政等各类监督的协同联动,完善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