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北区审计局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开展研究型审计工作,结合年度开展社会审计机构相关报告核查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大胆假设、小心论证,积极探索建立中介机构报告核查机制。
一是注重调查,锁定核查范围。依托每年开展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调查了解全区补助企业专项资金政策,对需社会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申请的项目资金进行重点关注,收集补贴资金去向明细;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将涉及补贴资金的被审计单位作为年度核查工作的重点单位,再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等申请资料进行深入核查,确保核查审深审透。
二是统筹力量,明晰职责分工。统筹人员力量,将核查工作纳入各审计项目同步计划、同步实施,明确由内审科牵头负责核查工作的指导和协助,各业务科室负责具体核查工作的实施取证,法规科负责审理的职责分工。各科室各司其职,提高审计效率。
三是加强培训,规范工作流程。组织审计人员学习《重庆市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报告规定》,明确核查工作的范围、主体和流程等。通过对以前年度核查工作的总结分析,进一步细化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核查取证记录的撰写、征求意见的方式、移送处理等环节的工作流程,确保核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运用结果,提升审计质效。核查过程中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移送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年末汇总所有核查结果,按相关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并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进一步提升审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