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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532199k/2021-00131
  • [ 发文字号 ]
  • 江北环发〔2021〕21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2
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江北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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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北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启动之年。按照生态环境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根据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和规划,我区将继续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根本统揽,以构建完善生态文化体系、社会传播体系、全民行动体系作为基本支撑,以提升全社会环境法治意识、环保科学意识、生态责任意识为主要任务,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总体要求

(一)树立一个理念,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树立大生态理念,全面统筹区内外宣传教育资源,联合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农委、规资局、城管局、住建委、工青妇等相关部门及区内绿色环保组织,深入挖掘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各个领域的亮点,积极对外宣传报道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突出两大内容,把握教育引导方向。突出公众关切的希望公众了解的两大内容,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快推动热点、焦点等环境问题的解决;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的生产消费方式和生活模式,引导教育群众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合力。

(三)用好三种手法,激发宣传工作力。一是坚持铺天盖地。通过全媒体渠道,创新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开展各层面、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在宣传教育铺天盖地的同时,又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宣传,提高宣传实效。二是坚持顶天立地。充分认识生态环保工作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特质,既要宣传治水治气,也要宣传治土治废,还要宣传生态文明和全域美丽建设。要结合全区中心工作和环保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教育,采用老百姓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和方法,做到环境宣教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三是坚持翻天覆地。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启动之年,要积极宣传我区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由此带来的群众获得感的提升,同时也要认清生态环保工作的短板与不足,以及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复杂性、艰巨性,以媒体监督促进工作提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明确发展方向

各部门、街镇党委(党工委、党组)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宣传文化工作总体安排,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理论纳入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1次。

依托高等院校、区委党校以及专家学者,结合基层实际,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了解全国、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典型案例。

(二)加强新闻宣传,形成社会合力

坚持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与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群团、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作沟通并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和培育全区生态环境系统通讯员队伍,各镇街、区环委会成员单位核心通讯员不少于1人。各部门及街镇将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纳入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实施情况。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每半年开展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举措成效,有效回应社会关注环境问题。及时转播@生态环境部、@重庆生态环境的重要信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精心策划系列采访活动。同时,围绕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五大环保行动、放管服改革、无废城市建设、环境法治建设、环保公众参与等重点措施及成效开展宣传。各镇街、区属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以及生态环境局局属各科室、支队、站、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相关生态环境宣传活动、环境突出问题解决等信息简报,简报报送至邮箱22299980@qq.com。各镇街、区生态环境局属科室及单位每月不少于2篇信息报送,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每月不少于1篇信息报送。区生态环境局适时协助区融媒体中心开展深度报道。

(三)深化环境宣传,繁荣生态文化

1.深化环境主题宣传。加强与市、区传统主流媒体、政务媒体,以及网络媒体的深度合作,力争推出一批有深度的环境新闻产品。各镇街、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充分依托 “6.5”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积极配合市、区生态环境局做好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主题宣传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访谈等精品栏目的信息推送工作。各镇街、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小学要重点策划组织开展好“4.22”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低碳日、臭氧日、无车日等与环境相关的节日宣传活动。面向学校、企业和社区,有针对性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带动城乡居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精心策划典型宣传。深度发掘一批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最美绿色人物最美基层环保人最美环保志愿者评选活动。结合建党100周年宣传工作,加强对奋战在环保一线的各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宣传。大力宣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

3.推进生态文化建设。结合我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热点环境问题,推出一系列既贴近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又符合网络传播规律的环保新媒体产品。协调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委结合江北实际,积极打造一批以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创建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美丽江北为主题的短视频、微电影、动画、漫画、原创音乐以及文学作品。

(四)强化舆情研判,增强处置能力

加强环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加强与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的合作,开展全网域全时段环境舆情监测,落实环境网络舆情监测、报告、交办、督办等工作要求。建立与市生态环境局、区网信办、各镇街、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严格环境舆情值班,及时报告重大敏感舆情,及时反馈交办舆情的处置情况。落实环境舆情热点回应的属地责任,对属地各类环境舆情进行网络回复和合理引导。对环保督察发现的、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这些问题背后的失职失责行为开展舆论监督,有效运用媒体监督手段,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

(五)聚合各方力量,提升公众满意度

1.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将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有关精神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镇街、相关部门的例行督察内容。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开展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全面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场活动;面向企业开展解读最新环保管理政策、解读生态环境领域典型违法案例等活动;打造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专业平台,配合环境执法部门督促推动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3.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联动协作,组织开展与环保社会组织的座谈交流,充分发挥其联系不同特定群体的纽带作用,围绕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开展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4.优化环保志愿服务。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彰显江北特色的环保志愿服务项目;不断完善环保志愿者、环保宣讲团、环保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和培训机制,积极拓展阵地+志愿者发展思路,着力发挥环保+公益双重效应,组织开展环保宣传、环保论坛、体验环境执法和监测等丰富多样的环保活动,打造环保监督管理的有力同盟军,带动全民参与绿色行动。

5.落实环保公众参与。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推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制定政策法规、监督违法行为、开展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公共事务的活动,增进与本地区环保社会组织的互信合作。协调宣传、教育、交通、文化等部门及街镇联合开展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商场、进企业、进酒店、进医院、进交通,进乡村、进景区生态文明宣传十进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环境责任意识。 继续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每双月组织开展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设施等环保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活动,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积极组织公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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