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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2
江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日期: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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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

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9号江北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00025

     真:023-67872803

电子邮箱:jbhbjgk@163.com

序号

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

决定

公告日期

项目统一代码

详情

1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管理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渝(江北)环准〔2024〕5号

2024.3.20

批准

2024.3.21

2023-500105-04-05-017098

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批准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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