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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532199k/2021-00018
  • [ 发文字号 ]
  • 渝(江北)土调查〔2020〕2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9
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K9-1-1/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意见书
日期: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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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唐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中寰投(重庆)环保业有限公司对重庆市江北唐家沱K9-1-1/07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有关规定,江北区生态环境局会同江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对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江北唐家沱K9-1-1/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意见及有关管理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调查结论

该地块位于重庆市江北铁山坪街道胜利村,占地面积10704平方米,其中企业生产区域占地面积1383平方米。该地块曾有重庆柏鑫缘商贸有限公司、重庆英才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重庆新帝胜商贸有限公司3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地块内企业均已拆除,拟作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调查报告(报批版),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145个基本项、表2中的VOCSSVOCS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以及PH值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部分土壤样品中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管制值。调查结论为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二、评审意见

根据你单位提交的调查报告(报批版),该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完整,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土壤监测点位中部分土壤样品石油烃C10-C40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场地不满足规划用地要求。第一阶段结论可信,调查报告审查通过但需修改。

三、管理要求

单位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对该地块的风险管控,再开发利用前应对该地块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并进行土壤修复,修复完成并通过效果评估备案后方可使用该地块。同时,将修改完善的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及相关信息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和重庆市土壤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过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该地块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你单位负责,如出现其他环境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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