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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DH2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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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晨树代表:

首先,感谢您在区人大第十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就我区城市环境治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住宅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的工作建议》(DH251)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已建成小区餐饮单位油烟治理事项

已建成小区中,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餐饮单位安装及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油烟排放浓度符合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3),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餐饮单位,引导其另选地址或整改。以大石坝街道东原D713栋为例,通过联合多部门核查商用烟道设计、封堵渗漏管道、增设架空层隔间、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试点加装异味净化器、规范商户设备清洗养护等措施,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并建立物业+社区+街道三级联动机制进行常态化管理。

二、关于新申请餐饮单位准入监管事项

新申请餐饮单位时,区市场监管局在受理营业执照申请阶段,向涉及餐饮服务项目的申请人发放《江北区餐饮服务项目环境保护事项告知书》。同时,将建立由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餐饮单位管理信息互通。

三、关于新建小区油烟排放源头管控事项

新建小区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区住建委严格核查商业门面烟道设置,确保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等规范要求,涵盖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烟道截面尺寸、内衬材质等方面。后续将组织专家制定适合江北区实际的餐饮油烟管道设计施工指南,明确技术指标,加强对设计、施工单位的培训,还将鼓励开发商使用成品烟道,并在施工图审查和房屋验收阶段对采用成品烟道的项目重点关注,从源头避免油烟管道先天性设计缺陷。

此复函已经向守元局长审签。感谢您对江北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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