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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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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江北区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重庆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报了我区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及2024年一季度线索筛查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汇报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会议指出,2023年我区大胆探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办案数量、质量及案件办结率大幅提升,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每季度组织开展线索筛查,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责任意识。各办案部门要定期开展线索筛查,深化实施“一案双查”,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做到“应筛尽筛”;及时启动案件索赔,确保“应赔尽赔”;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快推进追偿案件办理,做到“应结尽结”;做好生态修复和修复效果评估,切实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做好“应修尽修”。三是进一步提炼工作亮点。加快提升办案水平及能力,积极谋划申报重庆市第三批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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