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有序引导达限商贸单位入统,有效推进全区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升镇街及有关单位工作积极性,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商贸企业达限纳统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商务〔2024〕6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3年度江北区商贸单位达限纳统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
(此文公开发布)
2023年度江北区商贸单位发展奖补资金
使用方案
2023年,经过全区共同努力,各镇街及有关单位紧抓时间节点,有序引导达限商贸单位入统,有效推进全区消费市场持续回暖。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升镇街及有关单位工作积极性,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商贸企业达限纳统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商务〔2024〕6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额度和来源
2023年度商贸企业发展奖补资金26万元。
二、资金支持方向
(一)2023年度区属直管镇街及有关单位新增、存量单位;2023年度区属直管镇街及有关单位规模大、代表性强、基础工作较好的存量单位。拟安排资金20.2万元(具体拨付明细见附件)。
(二)全区达限入统、运行分析、预警监测等商贸工作宣传及培训费用,拟安排资金5.8万元。
三、资金拨付原则及依据
按照“统一标准、据实测算、切块分配”原则,结合2023年度区属直管镇街及有关单位达限纳统工作成果、辖区优质存量单位支撑贡献,以及达限入统工作宣传及培训等情况,区商务委按统一标准进行测算,并将相关资金切块管理。
四、工作实施安排
(一)明确工作要求
结合属地商贸行业实际情况,区商务委指导区属直管镇街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抓紧制定本辖区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区属直管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制定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自评,并开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审核、政策咨询等业务管理。
(二)资金使用安排
区商务委指定1-2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跟踪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奖补资金使用及时高效。区属直管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定期向区商务委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商贸企业达限纳统奖补资金使用专账,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向专款专用,将资金在2024年12月底前兑付使用完。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将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适时抽查,对未按要求使用资金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财政资金严禁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含聘用、借调人员)工资及补贴等行政开支和以表彰奖励为名发放现金、商业预付卡等。有关培训工作须符合中央、市及区县关于培训工作的相关规定。
附件:2023年度江北区商贸单位发展奖补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23年度江北区商贸单位发展奖补资金分配表
属地镇街及有关单位 |
建议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议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议宣传及培训费用金额(万元) |
合计 |
备注 |
石马河街道 |
0.2 |
1.5 |
0.8 |
2.5 |
|
大石坝街道 |
1.6 |
1.2 |
0.7 |
3.5 |
|
观音桥街道 |
0.6 |
1.3 |
0.7 |
2.6 |
|
华新街街道 |
0.6 |
0.9 |
0.5 |
2 |
|
五里店街道 |
2.1 |
1.1 |
0.6 |
3.8 |
|
寸滩街道 |
0.1 |
0.4 |
0.3 |
0.8 |
|
铁山坪街道 |
0.2 |
0.3 |
0.2 |
0.7 |
|
郭家沱街道 |
0.1 |
0.2 |
0.1 |
0.4 |
|
鱼嘴镇 |
0.2 |
0.3 |
0.2 |
0.7 |
|
复盛镇 |
|
0.2 |
0.2 |
0.4 |
|
五宝镇 |
|
|
0.0 |
0 |
|
观音桥商圈办 |
1.9 |
1.4 |
0.8 |
4.1 |
|
江北嘴 中央商务区管委办 |
2.2 |
0.9 |
0.5 |
3.6 |
|
重庆港城管委会 |
0.4 |
0.3 |
0.2 |
0.9 |
|
合计 |
10.2 |
10 |
5.8 |
26 |
|
建议测算标准
1.批发业:年销售额≥1亿元,奖补2000元,年销售额<1亿元,奖补1000元;
2.零售业:年零售额≥3千万元,奖补2000元,年零售额<3千万元,奖补1000元;
3.住宿业:年营业额≥5百万元,奖补2000元,年营业额<5百万元,奖补1000元;
4.餐饮业:年营业额≥5百万元,奖补2000元,年营业额<5百万元,奖补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