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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商务委员会关于洪峰过境受灾商户救灾补助资金分配的公示
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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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8.16洪峰过境受灾商户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商务〔2020322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受灾区县商贸流通恢复重建等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产业〔2020174号)重庆市商务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20年度商务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作资金管理的通知》(渝商务〔202039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8号)的要求,江北区制定了《2020年度商务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作资金使用方案现按相关程序,将洪峰过境受灾商户救灾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3410日(7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1310

联系方式:023-67725143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洪峰过境受灾商户救灾补助资金分配

重庆市江北区商务委员会   

                     2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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