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外贸企业:
为促进江北区服务贸易发展,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9〕137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际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19﹞2号),现对2020年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申报,专项资金采取后资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本次主要支持服务贸易统计直报,请辖区各外贸企业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并于2021年5月6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上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经查实后取消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资格,并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定期向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有关协会予以通报。
重庆市江北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郭系,联系电话:6786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