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江北委法办〔2022〕1号)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统计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学习内容,增强党员干部法治理念。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法治考试和案件旁听,其他人员每年参加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层层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带头把法治思想贯穿到统计工作始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021年,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学习法治理论11次。
(二)强化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区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均由会议研究决定,确保领导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区统计局行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议决策制度机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政策制定、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及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区司法局备案。2021年,区统计局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扎实推进全区上下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再学习、再宣传、再贯彻,做到部门、镇街和园区、管委办全覆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党员干部积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履职。2021年,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统计法规2次,在区委党校开展统计法知识专题讲座2次;区统计局联合6个“七人普”成员单位在寸滩街道兰溪社区开展202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暨统计法治宣传活动1次;对300余名服务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知识专题培训;拍摄的《心中有信仰 脚下有力量》普法宣传片,被市纪委监委举办的“护航百年路·扬帆新征程”庆祝建党100周年廉洁文化作品评选为优秀奖。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一是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局统计督察和市局统计执法检查,利用统计检查核查和“双随机”抽查契机,在检查实战中提高执法人员技能。二是制定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三是制定《区统计局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区统计局统计“双随机”抽查方案》,加大统计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力度。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规上企业52个,其中“双随机”抽查企业27个(本局抽查25个,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抽查2个),给予6个差错率在5%以下企业限期整改处理,给予1个差错率在80%以上企业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要求,加强单位子网站维护检查,依法发布统计数据,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分析研判经济社会热点和统计相关舆情,引导社会公众准确理解统计数据和支持统计工作。2021年,区统计局在子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1年,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统计普法效果需还进一步加强;二是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执法人员检查技能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2年,区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规,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提高普法效果;不断加大统计监督力度,惩戒违法行为;不断加强统计执法培训,提升检查能力,切实为进一步防范统计造假作假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重庆市江北区统计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