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
2.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建设。
3.设置本区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协调业余训练工作,指导街镇体育工作。
4.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
5.参与拟定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本区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6.拟定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发展,强化体育市场监管。
7.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
8.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审批等级运动员、裁判员。
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