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执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地方标准。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保障科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督促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拥军安置科
承担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拥军支前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服务管理工作。
(四)优抚保障科
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评定审核申报,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军人公墓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五)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按政策规定落实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学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参加党和政府组织的有关庆典、集会等活动;按规定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补助补贴,办理医疗保障等有关事务,处理军休干部去世相关事宜;组织开展适合军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4)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5)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6)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7)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协助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8)协助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9)完成主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