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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859247P/2022-00024
  • [ 发文字号 ]
  • 工作通知〔2022〕38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8
关于推荐上报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候选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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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的积极作用,强化就

业创业指导,建立有效运行机制,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坚持政治导向被推荐成员要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刻认识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重大意义,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在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正确引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二)着眼履职能力。被推荐成员首先应该是区县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为当地相应行业或领域内的领军人才,具有可观的经营业绩或工作成果,有能力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辅导授课和指导服务,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候选人优先入选。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一)推荐名额各区县在本区县就业创业指导团队中遴选

推荐优秀成员,上报备选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每个区县可推荐 13 名候选人

(二)推荐要求。各区县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被推荐人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道德品行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整体质量。

三、推荐时间及程序

(一)材料填报。各区县指导被推荐人如实填写《重庆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申报表》(见附件),纸质表格一式3份寄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扫描件电子档请发送到邮箱398187185@qqcom),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 2022 819

(二)遴选程序。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遴选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对象进行集中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审议同意后予以公布。

联系人:粟冬梅;联系电话88986978

附件:重庆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申报表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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