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区文化旅游委启动了第五批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经各镇街、有关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欧剑、朱竹霏等48人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被命名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继续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高技艺水平,更加自觉、主动地履行传承义务,在实践中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心传承人的生活和事业,为广大传承人群创造更加便利的传习环境,不断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实现非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江北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