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5203048039U/2022-0046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2-12-30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江北)文综罚字〔2022〕22号
日期:2022-12-30
大
中
小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模式
文书文号 |
(江北)文综罚字〔2022〕22号 |
执法类别 |
文化旅游 |
执法对象基本信息 |
重庆丽芙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
执法内容 |
重庆丽芙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建立从业人员名薄、营业日志 |
法律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
执法机关 |
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处罚结果 |
警告 |
结案时间 |
2022年12月26日 |
其他 |
|
备注 |
|
11440067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江北)文综罚字〔2022〕22号
186598
办理结果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