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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203048039U/2022-0046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2-12-30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江北)文综罚字〔2022〕22号
日期: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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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文号

(江北)文综罚字〔202222

执法类别

文化旅游

执法对象基本信息

重庆丽芙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执法内容

重庆丽芙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建立从业人员名薄、营业日志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执法机关

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处罚结果

警告

结案时间

20221226

其他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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