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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50357Q/2020-00021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卫发〔2019〕101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公文;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04-26
  • [ 发布日期 ]
  • 2019-05-09
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江北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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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

江北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区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四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426

江北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实施细则

我区系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按照《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方案和评审细则 2014年版的通知》(渝中医〔201423 号)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北府办〔2017114号)要求,我区在辖区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分别开展了孕产妇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规范管理,我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儿童等5个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1147)精神,结合《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840号)精神和当前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项目内容

孕产妇、高血压和2糖尿病人群中医健康管理服务。

(一)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服务

结合产前检查与产后访视的时间要求,各进行一次中医健康指导,主要内容为:

1.运用中医四诊合参方法对孕产妇健康状态进行辨识;

2.提供孕产妇饮食调养、起居活动等指导,传授常用穴位按揉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

3.对孕产妇常见疾病或潜在因素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转诊建议;

4.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二)高血压、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服务

结合高血压、2型糖尿病病患者健康管理的时间要求,每年进行1次中医健康指导和1次有中医内容的随访,主要内容为:

1.运用中医四诊合参方法对糖尿病患者进行证候辨识;

2.对糖尿病患者进行饮食调养、起居活动等指导,传授四季养生、穴位按摩、足浴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

3.对不同证型的糖尿病患者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转诊建议;

4.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中。

二、项目实施单位

辖区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

三、项目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相关服务规范。考核标准见附件1-3。考核得分纳入经费补助管理,具体内容由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负责解释。

四、项目管理与经费保障

上述三类人群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由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负责管理、考核,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培训、信息收集和督导检查工作。经费保障以区中医药服务重点项目专项经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产前、产后各20/人次;高血压、2型糖尿病中医体质辨识10/人次、中医健康管理10/人次。补助经费=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量×补助单价×考核质量得分系数。

五、项目执行时间

上述三类人群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年服务量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0月份至当年的9月份。本项目经费标准自2018101日起执行,《江北区卫生局关于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增加中医保健项目的通知》(江北卫发〔20145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江北区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考核标准

2.江北区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考核标准

3.江北区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考核标准


    

附件1

江北区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考核标准

序号

评估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1

开展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

60

1.孕产妇中医健康指导率=辖区内接受过1次中医健康指导的孕产妇数/辖区内产妇数×100%,指导率≥30%。(20分)
2.
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运用中医四诊合参,对孕妇或产妇进行1次中医体质辨识及健康状态评估,填写体质分类调查表和中医药健康管理记录表,给予中医药健康指导、辩证施治或提出建议,并做好记录。(20分)
3.
对提供孕产妇饮食调养、起居活动等指导,传授常见穴位按揉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对孕产妇常见疾病或潜在因素有针对性的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转诊建议。(20分)

1.现场查看服务花名册和中医健康管理资料,得分=服务单位孕产妇中医健康指导率/30%*20分,指导率≥30%,得20分。按照时间进度考核。
2.
未进行中医体质辨识或健康状态评估记录,每份档案扣2分。
3.
服务记录表每缺1项扣1分;2项以上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记录表每份扣2分。扣完为止。
4.未进行中医健康指导、中医干预行为或给予转诊建议,1份档案扣2分。扣完为止。

2

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

40

1.现场或电话随机抽查核实10名孕产妇中医药保健知识,知晓率≥90%。(20分)

1.知晓率得分=实查知晓率/90%*20分。

2.现场或电话随机抽查孕产妇10名,考核对中医药孕产妇指导的满意度,满意度≥90%。(20分)

2.满意度得分=实查满意度/90%*20分。

附件2

江北区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考核标准

评估指标

评估内容及标准

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率(30分)

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率=接受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的高血压患者人数/年内已经开展高血压慢病管理的人数×100%。

辖区内已经开展高血压慢病管理的人数,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人员花名册、服务记录,核对信息系统数据。

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率≥30%30分。按照时间进度考核。

得分=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率/30%×30分。

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合格率(70分)

年度内已接受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的高血压患者有完整的记录表,并获得规范要求的管理服务。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合格率=抽查填写合格的记录表数/抽查的服务记录表总数×100%

随机抽查服务机构年度内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档案10份,核查中医服务记录表的逻辑性、体质辨识的正确性、中医健康指导等,入户或电话核实真实性。

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合格率≥90%70分。按照时间进度考核。

1.得分=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合格率/90%×70分。

2.1服务记录表每缺1项扣3分;2项以上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记录表每份扣6分。

2.2记录表合格,服务对象否认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视为不合格,每份扣10分。

2.3中医服务记录表填写逻辑错误1项扣3分,以此类推。

2.4未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工作每份扣3分。

2.5电话核实否认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健康指导,视为未做中医健康指导服务,每份扣10分。

2.6只做体质辨识,未做健康指导或只做健康指导未做体质辨识扣3分,以此类推。

2.7扣完为止。


    

附件3

江北区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考核标准

评估指标

评估内容及标准

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率(30分)

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率=接受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年内已经开展2型糖尿病慢病管理的人数×100%。

辖区内已经开展2型糖尿病慢病管理的人数,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人员花名册、服务记录,核对信息系统数据。

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率≥30%30分。按照时间进度考核。

得分=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率/30%×30分。

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合格率(70分)

年度内已接受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的2型糖尿病患者有完整的记录表,并获得规范要求的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合格率=抽查填写合格的记录表数/抽查的服务记录表总数×100%

随机抽查服务机构年度内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档案10份,核查中医服务记录表的逻辑性、体质辨识的正确性、中医健康指导等,入户或电话核实真实性。

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合格率≥90%70分。按照时间进度考核。

1.得分=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合格率/90%×70分。

2.1服务记录表每缺1项扣3分;2项以上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记录表每份扣6分。

2.2记录表合格,服务对象否认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视为不合格,每份扣10分。

2.3中医服务记录表填写逻辑错误1项扣3分,以此类推。

2.4未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工作每份扣3分。

2.5电话核实否认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健康指导,视为未做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每份扣10分。

2.6只做体质辨识,未做健康指导或只做健康指导未做体质辨识扣3分,以此类推。

2.7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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