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重庆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现场验收督导办法(2019版)》(渝卫发〔2019〕53号)要求,我委组织区疾控中心对申报设立艾滋病抗体检测点的单位进行了验收。经现场评审,确认区第二人民医院等14家单位符合艾滋病抗体检测点建设标准。现同意上述单位设立艾滋病抗体检测点。
14家艾滋病抗体检测点须严格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检测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要依法加强对辖区内艾滋病抗体检测点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江北区艾滋病抗体检测点名单(第一批)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附件
江北区艾滋病抗体检测点名单(第一批)
1.重庆市江北区第二人民医院(重庆市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
2.重庆佳音妇产医院
3.重庆骑士医院
4.重庆望江医院
5.重庆华厦眼科医院
6.江北区观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江北区石马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江北区华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江北区大庆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江北区玉带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江北区鱼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江北区铁山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江北区复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江北区猫儿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