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 服务指南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50357Q/2023-0002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8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指南
日期:2022-09-28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机构名称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地点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服务时间

工作日

五、服务项目和内容

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六、服务流程

七、服务要求

1.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2.加强宣传,做好儿童健康管理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矩阵

公开信箱

服务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