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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的通告(2022年第128号)
日期:2022-12-07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经市、区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即日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石马河街道:南桥丽景小区(6栋、7栋、10栋);

华新街街道:燃气嘉陵小区A2栋、嘉陵四村2号、嘉陵一村44号;

观音桥街道:建北一村(10号、24号)、嘉陵四村12号、嘉陵五村(1号、2号、4号、5号、13号、15号、19号、20号);

五里店街道:山水天成3栋;

寸滩街道:康丽园(2栋、3栋、8栋、9栋、10栋)。

二、管控措施

本次调整后,江北区全域无高风险区,解除风险区管理,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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