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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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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机关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围绕卫生健康领域工作重点,本机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预算/决算、行政许可等。其中公开行政许可250件,行政处罚46件,公开机关及下属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本机关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按要求进行审核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机关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建立了由科室责任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审三校 ”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确保公开信息的管理到位。

    (四)平台建设。本机关依托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子网站,安排专人负责,积极主动与电子政务中心沟通联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栏目建设,定期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维护更新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规范有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7.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公开的时效性、格式的严谨性等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制度建设,依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应公开尽公开,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强信息发布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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