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区卫生健康委 > 动态
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江北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日期:2021-10-19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8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江北区爱国卫生运动,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起草了《重庆市江北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20211028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反馈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

传真023-67751881电子邮箱404225088@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111132房间邮编400025


附件《重庆市江北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019


重庆市江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8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全区公共卫生设施,全面改善城区环境面貌,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不断夯实健康城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爱国卫生运动整体联动格局,全面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有效经验做法,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2025年,全区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市级卫生城镇全覆盖,国家卫生镇覆盖率达30%,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健康乡镇建设逐步推进,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深入全民,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基本建立,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二、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文明在行动·江北更洁净活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村庄清洁行动等为抓手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城区重点抓好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待建区环境整治,治理居民小区饲养家禽家畜,加强交通工具日常消毒。农村全面治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泄、乱涂乱画,消除垃圾围村、围田、围塘、围路。深入推进道路清扫保洁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做好功能分区和布局,取缔禁止区域的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实现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治理生态环境系统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扩大环境影响健康监测,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四)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垃圾分类政策鼓励、宣传教育等,推动群众习惯养成,2025年,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8%以上,全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梯次推进农村集中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农膜回收利用力度,推广有机肥、配方肥以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规范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五)大力开展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强化管理维护,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将医疗机构厕所纳入美丽医院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城市公共厕所提质增量,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客运站等重点场所公共厕所改造,规范管护使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六)巩固保障饮用水安全。依法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和范围。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保障居民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七)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病媒生物预警机制,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清除四害孳生环境治理。根据传染病流行规律,适时实施统一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活动,“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水平标准C级以内,防止鼠疫、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疾病传播流行。加强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教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三、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八)培育文明卫生习惯。深化“吃得文明”主题活动,以家庭为单位,以单位食堂、餐饮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等无烟环境建设,到2022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无烟机关。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卫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开展“你文明、我点赞、共践行”活动,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坚持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好习惯,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九)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发挥健康科普专家作用,依托“青少年之家”“社区梦想课堂”,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大力宣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持续宣传推广《重庆市市民健康公约》,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巴渝行等活动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利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手段,开展参与式健康活动,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开展敬老月、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宣传、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儿童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等活动。落实《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防控。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落实工间操,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日”。到202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30%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区妇联、团区委,各镇街)

(十)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道德实践养成,推动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低碳生活方式等知识宣传,推动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开展生态文明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交通、进商场、进酒店、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实施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的生活方式。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推行“慢行+公共交通”为主体的慢行交通发展模式,优化公交线路。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市邮政局第五分局,各镇街

(十一)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和相关知识,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所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发挥“互联网+作用。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建设,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健全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支持心理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发展,培育标准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加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四、加强社会健康管理,筑牢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基础

(十二)深化卫生城镇创建。根据市级卫生城区标准和复审规定,持续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落实长效管理,巩固市级卫生城区建设成果。按照国家及市级有关规定,采取评比、表彰等措施,引导各镇街积极开展区级卫生单位、市级(优秀)卫生单位国家卫生镇建设,为健康细胞建设筑牢基础。到2025年,市级卫生镇全覆盖,国家卫生镇覆盖率达3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十三)大力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围绕新时代主要健康问题,大力推进健康城镇建设。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完善城市规划、交通、食品、药品、中医药、教育、健身、养老、社会保障等各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密集集中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疾控机构等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等级疾控中心建设。加强传染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预警,落实健康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健康的各种隐患。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评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医保局,各镇街)

(十四)持续加强健康细胞建设。根据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标准,引导和规范健康细胞建设,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2025年,新建成健康细胞50个,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样板,发挥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妇联,各镇街)

五、加强工作方式创新,全面提升管理能力

(十五)加强能力建设。加强《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普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智慧化水平,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十六)创新社会动员。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依托镇街社区)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主,以计生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各镇街)

(十七)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开展爱国卫生志愿者服务。依托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及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有效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六、组织实施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统筹谋划。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各镇街、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十九)强化宣传教育。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选择群众关注的健康热点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互联网+等手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蕴含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强国理念。将爱国卫生知识纳入学习强国、干部培训内容。畅通社会和公众监督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二十)强化督促指导。加强考核,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绩效评价,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矩阵

公开信箱

服务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