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区应急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 > 其他公文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5034352/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4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6
重庆市江北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江北区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2-26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江北区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3224

2023年江北区地质灾害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按照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庆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地指20232号)的安排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坡要到顶、沟要到头”的原则,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依托“四重”网格员、地防员等专业队伍,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专业支撑”的排查工作机制,运用遥感、无人机航摄、卫星、InSAR等“空天地”技术手段,逐点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摸清地质灾害底数,发现潜在风险,开展隐患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有效防范应对一般灾害,坚决遏制重特大地质灾害,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重点

各镇街、区级各有关行业部门既要盯紧盯牢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又要努力发现新生地质灾害隐患点,既要“拉网式”排查隐患点、已销号点、治理工程,也要对地质灾害风险区开展排查,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过一个盲点,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重点排查以下区域:

1. 城镇人口密集区:城镇、学校、医院、商场、集市、厂矿、集镇等人口聚集区周边存在高切坡、陡崖、危岩威胁区域,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各类沟谷。

2. 农村山区农房:农村山区集中居住点、村民自建房屋周边存在高切坡、陡崖、危岩威胁区域,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各类沟谷、对植被覆盖的陡崖和危岩威胁区域。

3. 公路沿线:国道、高速公路、省道、乡道、“四好农村路”等公路沿线周边,可能威胁道路安全的切坡、陡崖、危岩(孤石)威胁区域、隧道建设影响区域。

4. 铁路沿线:铁路沿线可能威胁铁路安全的切坡、陡崖、危岩威胁区域、隧道建设影响区域。

5. 航道沿线:长江、嘉陵江干流、支流等河流水系沿岸可能威胁航道安全和可能形成次生涌浪灾害的陡崖、危岩威胁区域。

6. 旅游景区:各类旅游景区周边可能形成危岩(崩塌)灾害的陡崖、危岩威胁区域、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各类沟谷

三、排查措施

(一)制定处置方案,防范地质灾害。对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复核变化趋势、防灾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对已销号的隐患点进行再评估;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评价其类型、规模、成因及发展趋势,逐点登记造册,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分门别类落实监测预警、除险清患、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等防范治理措施。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按照“一点一策”“一线一策”“一面一策”,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处置方案,该监测的,要立马安装普适性监测设备实施监测;该治理的,要立即启动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尽快实施工程治理;需搬迁的,立即动员威胁区群众实施避险搬迁,并纳入今年搬迁计划,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实施数字赋能,提升排查效率。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充分利用地质灾害1:5万详查、1:1万精细化调查、危岩专项排查、综合遥感识别解译等已有成果资料,采用卫星、InSAR(合成孔径干涉雷达)、LiDAR(机载激光扫描)、综合遥感识别、无人机倾斜摄影等先进技术手段,结合人工复查,全面摸排本辖区人力难以到达的地区、地段,实施数字化赋能,提升排查效率。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排查能力。各镇街、区级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各级防灾责任人、广大群众的宣传培训力度,采取“边排查、边培训”的方式,积极做好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工作,增强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化自身安全意识,禁止前往高陡坡顶、危石脚底等危险区域作业,切实将自身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责任分工

(一)镇街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抓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城镇人口密集区和农村山区农房周边排查整治工作。

(二)行业部门

1. 区应急局。履行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安排、督导考核,并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有关企业周边高切坡、危岩的排查整治。

2.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并督促各镇街、区级各有关行业部门完成排查整治;负责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对各镇街、区级各有关行业部门上报的排查成果进行审核甄别。

3. 区交通局。负责公路、轨道(运营)等交通设施周边的排查整治,高度关注公路、轨道等周围高边坡;督促协调铁路部门加强铁路沿线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4.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工程建设区高陡边坡、在建房屋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5.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有关企业周边高切坡、危岩的排查整治工作。

6.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7.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水库库岸、水利设施周边和三峡库区移民迁建区的排查整治工作。

8.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旅游景区的排查整治工作。

9. 区教委。负责学校等教育机构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10.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本次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35日前)。各镇街、区级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安排部署会,制定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组织排查人员开展培训。

(二)全面排查阶段(35日—415日)。各镇街、区级各有关行业部门集中力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销号点、治理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

(三)督查检查阶段(416日—30日)。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将会同政府督查室对本次全区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督查检查,重点督查镇街、行业部门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等行为和排查成果。同时,各单位要加强资料收集整理,做好迎接市级督查检查准备工作,市地指办将把督查结果和各区县、各部门新发现隐患点数量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全市。

(四)全面整治阶段(51日—1230日)。各镇街、区级各有关行业部门针对地质灾害大排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分类处置,“一点一策”,制定整治任务清单,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全力推进隐患大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级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到人,细化措施到基层第一线,切实把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灾害发生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排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含附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于415日前报区地指办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61312891;邮箱:397011170@qq.com

附件:2023年江北区地质灾害大排查隐患点数量汇总表

附件

2023年江北区地质灾害大排查隐患点数量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已有隐患点数量(处)

新发现隐患点

合计(处)

有变化

无变化

小计

数量(处)

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是否落实责任单位
































































填报人及电话: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矩阵

公开信箱

服务地图